近日,偃师区人民法院顾县法庭依法、高效、妥善调解了一起七旬老人因肢体冲突引发的健康权纠纷案件,顾县法庭庭长蒋焕晓充分吸纳人民调解员、乡贤人士等非诉力量参与调解,并与辖区派出所联动,在调解中弘扬“和为贵”、“谦和礼让”的传统文化,最终双方当事人冰释前嫌,握手言和,被告当场履行赔偿款,案件得以实质化解,取得了良好的法律和社会效果。
案情回顾
年近八旬的老人仝某,在菜地干活时,与邻居年近七旬的刘某因琐事起了言语冲突,后发生争执,一气之下,仝某动手打了刘某。后刘某到医院检查治疗。公安机关也对仝某冲动的行为进行了行政处罚。因赔偿问题,双方协商未果,刘某诉至本院,要求仝某赔偿其医药费、营养费、精神损失费等各项损失。仝某则认为自己也是受害人,不同意进行赔偿,双方各执一词,针锋相对。
调解过程
顾县法庭受理此案件后,考虑到双方当事人年纪较大,行动不便,为保障老年人权益,进一步推进案件办理,本着为民解忧、化解矛盾的办案宗旨,在开庭前,蒋焕晓庭长主动、多次向辖区派出所了解案情,前往双方当事人村中邀请乡贤人士参与调解,但仝某和刘某始终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庭审后,蒋焕晓再次联合五老乡贤、人民调解员一起从“和为贵”、“孝为先”、“谦和礼让”的传统文化谈起,对双方老人及子女进行了耐心劝解。经过情、法、理相结合耐心的释法明理,双方老人渐渐打开心结,“针锋相对”的对抗情绪得以缓和,后双方也逐渐认识到各自的问题所在。最终,就赔偿事宜双方达成一致意见,仝某在调解协议签订后立即向刘某支付了1250元的赔偿款。至此,该起涉老年人的健康权纠纷得以圆满化解,两位老人握手言和,双方子女均对承办法官表达了深深的谢意。
下一步,偃师法院将继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充分发挥人民法庭立足基层、贴近群众的优势,不断延伸审判职能,充分整合各方资源,共同参与、形成合力,全力推进庭所共建,深度融入市域社会治理。同时,针对以赡养费、邻里纠纷、婚姻家庭纠纷等传统小额涉老案件,坚持推行小额速裁、立审执一体化机制;对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提供上门调解、网上开庭等“护老”审判服务;主动做好老年人的判后答疑和释法明理,通过电话、上门等方式开展案后回访,将司法关怀从法庭内延伸到法庭外。通过宣传教育、以案释法等多种形式,为老年人营造诚信、便利、舒心、健康的良好氛围,让“夕阳”充分感受到“司法温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