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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案”不小办,偃师法院集中亮剑“小标的”案

发布时间:2023-10-20 11:23:12




    为进一步破解涉民生案件执行难题,快速兑现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10月20日清晨6时30分,洛阳市偃师区人民法院组织开展第二十九次集中执行行动,以五万元以下“小标的”、涉民生案件为重点。

    本次专项集中执行行动主要针对劳务报酬、人身损害赔偿等“小标的”、涉民生案件。行动当天,共查找被执行人42处,拘传12人,结案11件,其中执行完毕结案6件,达成和解结案5件,执行到位金额20.795万元,有力打击了被执行人消极履行、逃避执行的现象!

    用足措施强力执行。行动中,执行干警针对“小标的”案件标的小、大部分被执行人有能力而心存侥幸、不愿履行的特点,用足用活用好各项强制措施,坚持做到“法律讲透、措施用尽、压力给够”,通过依法充分使用拘传、拘留、罚款、失信“曝光”、悬赏举报、限消等执行强制和信用惩戒措施,加大对抗拒执行、阻碍执行、暴力抗法行为的惩治力度,督促被执行人自觉履行义务。

    赵某申请执行薛某不当得利纠纷一案,执行干警依法将被执行人薛某拘传至法院后,面对执行干警的耐心劝导和释法明理,其仍拒绝履行义务,于是法院果断向其宣布拘留决定。到了拘留所门口,薛某不淡定了,面对法院“有能力不履行即拘留”的执行威慑力,要求与申请执行人沟通,最终主动交纳了5800元案款,执行干警遂暂缓了拘留措施的执行。

    释法明理耐心执行。执行干警秉承文明、规范执行理念,在行动中耐心细致地做好各方当事人的释法明理工作,以真诚、辛苦换取被执行人的思想转化,力促被执行人自觉履行义务。

    在李某申请执行薛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因薛某母子二人分别系两个案件中的被执行人,而薛某的儿子外出打工未在家中,执行干警遂仅将薛某拘传到院。在法院执行办案中心,执行干警考虑到被执行人薛某年事已高,耐心劝导她,希望其主动联络其儿子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所确定的义务。最终,与薛某儿子进行沟通,他请求法院暂不要对其母亲采取拘留措施,并主动履行了其所涉及的另一起案件的全部款项5300元。

    拘传约谈促多案执行。行动中,执行干警充分运用“拘传+约谈”制度,对当天拘传到案的12名未按期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被执行人进行单独约谈,敦促被执行人主动履行法定义务。坐在庄严的办案中心内,大部分被执行人的内心均会有所触动。执行干警“借力发力”,加紧对被执行人进行法律宣传和思想动员,告诫被执行人要尊法守信,认清形势,积极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切勿心存侥幸、以身试法,并对不自觉履行的法律后果向被执行人进行了详细说明。约谈过后,大部分被执行人均能当场筹款,主动协商解决,当天未对被执行人采取司法拘留措施。

    “小标的”、涉民生执行案件虽案情简单、涉案标的小,但却是人民群众对法院执行工作最直接的体验。下一步,偃师法院将持续加大执行力度、因地制宜完善办案模式,用足用好执行查控和强制执行措施,推进“小标的”、涉民生案件提质增效,回应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新期待、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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