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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攻坚,我们一直在路上!

发布时间:2023-10-14 11:13:28




    在法院有这样一群人,他们不在审判席上主持正义,甚至不常在办公室看到他们的身影,却始终奔波在寻找被执行人、查找财产线索的路上,始终奋斗在执行的最前线。寒风中、烈日下,哪里有被执行人,哪里就有他们的身影……

    是的,他们就是法院的执行干警。一直在路上,是每一位法院执行干警的切身体会。

    一、拒不偿还债务还言语挑衅?司法拘留“安排”!

    某银行诉滑某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法院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滑某却未在限期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因此,申请执行人向偃师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期间,滑某“四拒+言语挑衅”——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所确定的义务;拒不到法院领取相关法律文书;拒不向人民法院报告财产;拒绝腾房;甚至侮辱、谩骂执行干警。

    豪横的结果就是……夜晚带回!!深夜拘留!!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对司法工作人员进行侮辱、诽谤或以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行为,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智者以法护身,愚人以身试法”,希望所有被执行人引以为戒,诚信做人,和善处事,在人民法院规定期限内履行相关义务,切勿藐视法律权威。

    二、“法院+铁路公安”联动,失信人在火车站被拘传……

    偃师法院受理申请执行人高某与被执行人安某的民间借贷纠纷执行案件,执行标的为11.8万元及利息。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但被执行人安某不仅未向法院报告自己的财产状况,还拒不到庭配合法院调查工作。

    期间,执行干警按照申请执行人提供的线索,曾多次前往其户籍地进行调查,均未发现其财产线索,亦未找到安某行踪,仅了解到其在外地创办有工作室,偶尔会乘坐火车往返家中。

    得到这一线索后,偃师法院迅速将被执行人的个人信息推送给铁路公安,充分利用铁路公安的预警信息网络系统对失信被执行人安某进行布控。

    10月13日,偃师法院接到铁路公安推送的信息,得知被执行人安某将于当天晚上10时许将乘坐火车抵达洛阳。时间紧迫,执行局立即组织执行干警和法警赶赴洛阳火车站,同时积极与铁路公安车站派出所沟通协调,请求协助布控。

    当被执行人安某拖着行李经过安检入口时,被执行干警和铁路公安民警及时拦下。执行干警向其出示拘留证,当场宣布对其依法采取司法拘留措施。控制住安某后,执行干警马不停蹄将其送往医院进行送拘留所前体检。到院后,鉴于被执行人安某仍未能履行债务,且未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执行干警彻夜轮守,于14日清晨将其依法送拘。

    一处失信处处受限。失信被执行人无论如何试图玩“躲猫猫”,千方百计藏匿,终究无济于事。躲、拖、逃不仅不是长久之计,还将受到法律制裁,付出更大的代价。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积极配合法院执行才是明智之举。

    虽然简单的工作掠影不足以了解执行干警工作的全部,但仍能感受到他们的忙碌和敬业。为了打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公里”,偃师法院的执行干警从清晨到傍晚甚至直至深夜,都不知疲倦地奔波在路上……

    在案多人少的现实情况下,执行干警在全力以赴,支撑他们始终前行的只有一个目标,那就是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同时,也希望每一位被执行人能自觉履行义务,每一位申请人也请多一份耐心、多一份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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