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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面锦旗 点赞法官!偃师法院为农民工解“薪”忧

发布时间:2023-10-12 11:10:23



    近日,偃师区人民法院翟镇法庭成功调解一起劳务合同纠纷,原告杨某及部分农民工代表为表达其对法庭干警的感谢,特向翟镇法庭送来一面写着“尽职调解化纠纷,一堂明镜断是非”的锦旗。

    案情回顾:

    2020年7月,原告杨某承包了偃师某建筑工地的部分劳务,与被告杭州某劳务公司签订了《架子工班组承包劳务合同》及补充协议。合同签订后,杨某组织70多名农民工进行施工,至2023年5月底,已完成了300多万元的工程量,但杭州某劳务公司仅支付了200多万元,对剩余劳务费用推诿不予支付,杨某无法向70余名农民工发放工资。

    由于该建筑工程系杭州某公司河南分公司转包给杭州某劳务公司,最终,杨某无奈将杭州某劳务公司、杭州某公司、杭州某公司河南分公司诉至法院。

    鉴于该案不仅涉及农民工工资发放问题,也有关企业经济纾困,翟镇法庭受理案件后对其高度重视。法庭庭长赵国军不断通过微信、电话联系双方当事人,耐心向其释法明理。经过不懈努力,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确认被告杭州某劳务公司拖欠原告杨某劳务费882464.68元,劳务费分四期支付,于2023年12月底前支付完毕。为确保被告能及时履行调解协议,翟镇法庭于收到调解协议当日向原、被告送达民事调解书。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翟镇法庭大力发扬“枫桥经验”,坚守在解决矛盾纠纷的第一线,致力于提高调解成功率,在化解纠纷的同时节省成本。这不仅彰显了法院为企业构建宽松、温和的营商环境的司法温度,也体现了法院用心用情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司法为民情怀。今后,偃师法院将继续为各类市场主体的发展提供坚实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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