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案件快报 -> 执行动态

烈日下的执行 偃师法院强制拆除

发布时间:2023-08-17 15:07:06


    为切实维护胜诉权益人合法权益,依法惩治拒不执行的“老赖”,8月16日,洛阳市偃师区人民法院重拳出击,组织执行干警30余人,出动警车8辆,依法开展强制拆除行动。

    为确保此次执行行动顺利实施,执行局事先制定了严密的执行预案,由执行局局长周建辉指挥现场,同时协调辖区派出所、镇村干部、120急救等相关部门强力配合协助执行,并邀请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到现场见证监督,保证执行程序公开透明。

    案情简介:王某因经营需要,与陈某协商一致并签订了《租赁土地协议书》,约定租赁期限为15年。租赁期限届满后,陈某要求收回出租土地并要求王某拆除土地上附着物。经过审理,最终判决并支持了陈某的诉讼请求。

    执行过程:立案执行后,执行干警及时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并多次与其沟通,责令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法律义务,限期对涉案厂房进行拆除,但其迟迟不履行且态度坚决。后执行法官通过现场勘查及向村干部和其他村民了解具体情况,曾试图通过调解的方式缓和双方矛盾,但由于双方当事人积怨已久,均以失败告终。最终按照法律程序,决定对王某的厂房进行强制拆除。

    强拆当天,烈日炎炎,执行干警们驱车到达现场后,按照方案分工井然有序地开展工作,拉起警戒线,疏散围观群众;另一方面,执行干警带领挖机师傅,依照判决内容划定拆除区域,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见证监督下,有序开展拆除工作,整个执行过程进行录音录像,确保强拆工作依法合规、公开透明。

    随着轰隆隆巨响声,挖掘机分段施工,经过近12个小时的行动,案涉建筑物被顺利拆除并清理完毕。

    本次强制拆除行动公开透明、规范有序,做到了严密部署,责任到人,高质高效地完成了拆除任务,依法保护了胜诉权益人的合法权益,切实起到了执行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作用,充分彰显了偃师法院执法办案的公信力与效率,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下一步,偃师法院将继续立足审判执行职能,全力提升执行效能,推动案件有效执结,用汗水克服艰险困难,用脚步诠释使命担当,为胜诉权益人的合法权益保驾护航!


关闭窗口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