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重要讲话精神,鼓励、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切实发挥法治对营商环境的引领、规范和保障作用,6月15日上午,洛阳市偃师区人民法院在城关法庭举行“营商环境法庭”揭牌仪式,偃师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陈占伟,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丽君,区委统战部副部长、工商联党组书记郭敬辉,槐新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王韶锋等出席揭牌仪式,区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任顺建主持揭牌仪式。
近年来,偃师法院始终坚持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来抓,依法为企业发展提供精准司法服务,助力营造高效、便利、暖心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此次成立“营商环境法庭”,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省市区委决策部署的必然要求,也是落实区委“万人助万企”“121”工作法的具体举措。为充分发挥城关人民法庭区位优势,抽调精干力量设立营商环境法庭,专司审理涉营商环境类案件,充分发挥专业化审判作用,通过对法律依据、审判思路、裁判尺度、审查重点进行统一把握,确保类案同判,实现法治可预期的作用,为企业提供多层次、全方位、高效率的司法服务和法律保障。
李丽君表示,偃师法院将以此次营商环境法庭揭牌成立为契机,深化思想认识,增强保障全区经济健康发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着力提升涉企纠纷化解的效率和质量,简化涉企案件办案流程,以执行合同、办理破产、中小投资者保护等指标提升,带动提升整体民商事审判质效;健全工作机制,切实提升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的水平和能力。不断加强与辖区乡镇党委政府的沟通配合,积极推进涉企纠纷多元化解机制,高效运用商事纠纷调解中心等平台,争取将涉企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让营商环境法庭真正发挥实效;狠抓工作落实,实现服务保障工作和审判执行工作同部署共推进。畅通涉企案件“绿色通道”,对涉诉企业案件实行“一站式”服务,打通服务企业“最后一公里”。始终秉承谦抑、审慎、善意、文明的司法理念,确保服务保障企业经济发展的各项措施落地生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