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偃师法院:这名申请执行人的做法值得大家学习!

发布时间:2023-02-27 10:52:01


    不少申请执行人对法院执行工作存在认识上的误区,“我们没有办法才打官司的,法院都没有办法解决的事,那我们能有什么办法。”在这里执行法官要说的是,“胜诉”仍有风险,权利得到司法确认并不等于权利必然能够实现,而执行不能就是这种风险的具体体现和延伸,每一名申请执行人都应当有清醒的认识和充分的思想准备:打官司有可能赢理,不一定赢利;拿到一份胜诉的裁判文书有可能得到执行,也有可能执行不能。

    因此,新形势下,申请执行人应积极参与到诉讼和执行程序中去,充分发挥自身主观能动性,利用自身掌握的信息配合执行工作。那种认为只要申请执行,就坐等法院通知拿钱的想法有些理想化了,下面这名申请执行人的做法值得大家借鉴、学习并立刻付之行动。

    案情回顾:

    河南某公司诉洛阳某公司等追偿权纠纷一案,经偃师法院依法审理后判决洛阳某公司限期偿还垫付款300588.66元及利息161951.8元。判决生效后,洛阳某公司限期内未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所确定的义务,河南某公司遂于2023年2月7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立案后,执行干警立即通过执行网络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名下的财产,发现有少量的银行存款以及车辆数台,遂迅速办理冻结、查封手续。差不多同一时间,也就是2月17日,申请执行人就主动联系到法院,称已发现了被执行人名下的车辆,并且提供了准确的停放位置。

    “出发”!执行干警们一刻也不敢耽搁,于中午11时50分驱车直奔目的地。

    “提交材料后,我时时盯着手机查看立案的短信反馈,只要立上案,我这边就立即展开了调查。”申请执行人自豪地说到。

    “但是没想到咱们法院的执行效率这么高,我这才刚打完电话没一会儿呢,你们就到了。”申请执行人再次感叹到。

    最终经过三个多小时的现场执行、释明,这辆半挂货车才终被依法扣押并停放至指定停车场,为该案下一步执行工作的开展垫定了基础。

    看着顾不上吃中午饭即赶赴现场忙碌了一中午的法院干警,申请执行人再次表示了感谢。

    “切实解决执行难”不仅要靠执行干警的努力,还需要申请执行人的积极协助和社会公众的大力配合,为早日实现自身合法权益,请积极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莫要“等”“靠”,与法院齐心协力打赢执行攻坚战。同时,也奉劝各位被执行人,要牢筑诚信根基,莫当失信“老赖”,否则,等待的将会是暴风骤雨般的雷霆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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