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服务基层治理无缝隙全覆盖。6月22日上午,偃师区人民法院首个“共享法庭”在府店镇揭牌设立。洛阳中院专职审委会委员刘宏伟和偃师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吴良共同为“共享法庭”揭牌。
仪式由偃师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丽君主持。市中院诉讼服务中心主任郝丹丹、偃师区政法委副书记张红利、区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任顺建、偃师区府店镇镇长张飞飞出席。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府店镇党政班子、府店镇综治中心工作人员、府店镇29个行政村的支部书记、网格员、民调员参加仪式。
“共享法庭”设立在府店镇综治中心,依托智慧法院平台和基层综治中心平台,以“综治+法庭+网络”的形式,通过“一屏一线一终端”实现“村--镇--法庭--法院”四级互联互通。具备网上立案、在线诉讼、在线调解、普法宣传、参与基层社会治理五大功能,将人民法院及人民法庭的工作触角延伸至社会治理最基层,让人民群众在家门口享受智能司法服务,同时加强了法院与调解组织之间的诉调对接,实现矛盾纠纷源头治理,形成新时代满足群众司法需求的新布局。
座谈会上,缑氏法庭庭长高亚飞现场演示了“共享法庭”的运行模式,与会人员围绕“如何更好地发挥‘共享法庭’的作用,助力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数字化、智能化”进行了讨论交流。
与会人员踊跃发言、献计献策、集思广益,现场气氛热烈。
张飞飞表示:一是要把“共享法庭”的作用宣传好,让群众了解“共享法庭”功能;二是要把“共享法庭”利用好,让群众共享智能化司法服务成果;三是要把各村支部书记、民调员培训好,提高民调队伍业务素质。
代表委员表示:区法院坚持问题导向,高效协同、重点突出,积极运用数字化手段融入基层治理,为基层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了强力支撑。
村支部书记代表表示:将加强学习,加深对司法工作的了解,同时发挥好自身作用,依托“共享法庭”,妥善化解解决基层群众矛盾纠纷。
网格员、民调员表示:将加强与法庭积极沟通交流,同时希望法院联合综治部门共同组织网格员培训,提升业务水平。
吴良对“共享法庭”的建立给予肯定,并表示“共享法庭”实现了把诉讼服务送到群众的家门口,畅通了法庭与基层社区组织之间的沟通渠道,加强了人民法院与基层组织线上线下深度融合、优势互补、资源共享,是法院服务基层社会治理的生动实践。他强调:一是建设共享法庭是好事,是实事。要加强宣传和培训,“以用带训”“以用带宣”;二是要好事办实,实事办好。不断完善提升,建议建立“一周双研判”制度,通过“共享法庭”找准群众矛盾纠纷的多发点,研判解决矛盾纠纷的最佳方法和最优流程;三是要好事办更实,实事办更好。要注意总结推广经验,培育示范性、特色型“共享法庭”,更好发挥“共享法庭”作用,积极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大格局。
刘宏伟指出,偃师法院主动延伸审判职能,积极探索具有当地特色的司法服务品牌, “共享法庭”的建立对推进基层社会治理有着重要意义:一是围绕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积极作为。能够紧跟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将法院工作重心往前移,脚步往下走,深入群众、联系群众,为群众提供更加优质、更加高效、更加便捷的司法服务;二是围绕提升人民法官司法为民能力作风积极作为。找准人民法院服务社会发展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增强司法服务的主动性、针对性和有效性;三是围绕推进人民法庭高质量发展实现“综治+法庭+网络”工作模式积极作为。实现司法资源、综治资源与信息化网络有机整合,推动了多元化解纠纷机制与网格化管理对接融合,建立协作配合、精干高效、便民利民的工作新平台;四是围绕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积极作为。坚持与时俱进、因地制宜,继承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探索人民法庭服务乡村振兴的新路径。
李丽君表示,下一步偃师法院将坚持系统推进、数智赋能,充分发挥“共享法庭”健全城乡基层社会治理体系的效能,以参与社会治理为目标,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不断优化工作机制,创新工作举措,汇聚工作合力,着力打造具有偃师特色的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新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