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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县法庭:巡回审判力促邻里和谐 调解平台助力诉源治理

  发布时间:2022-05-31 09:26:22


5月28日上午,偃师区人民法院顾县法庭干警前往岳滩镇赵庄寨村,巡回审理一起宅基地侵权纠纷案件,并同步开展法治宣传,零距离向群众开展普法教育,让更多群众了解法院工作、学习法律知识、感受司法权威。

案情回顾:

原、被告均为偃师区岳滩镇赵庄寨村村民,且系邻居关系,原告以其在自家宅基坑里填土时遭被告阻挡为由诉至本院,要求被告赔礼道歉、拆除越界地基、赔偿误工损失等。被告称阻挡施工原因系其修建地基时原告未向其支付共用地基工料款。

此案件立案受理后,承办法官蒋焕晓为确保查清事实,决定结合“四官”服务队进村工作时向村干部了解双方的家庭情况,了解到两家矛盾积怨时间较长,思虑良久后蒋焕晓打定主意,决定解开两家的“疙瘩”,彻底化解矛盾,实现邻里和谐。当天正逢雨天,原、被告房屋前一片泥泞,当“四官”服务队与蒋焕晓等人一身泥泞进行现场勘验、丈量后,被告感慨说:“法院同志们能做到这一步,我们由衷地敬佩,不管怎样调解,蒋法官说了算。”后蒋焕晓与该庭特邀调解员栗明恩与原告反复沟通,并积极向岳滩镇赵庄寨村支部书记张令彬及民调员张景林征询调解方案。为了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顾县法庭决定带领审判团队到岳滩镇赵庄寨村巡回审判,并以案释法,切实提升群众法律意识。

 

5月28日上午,一条横幅,一面国徽,几张桌椅板凳,简单而不失庄重的“流动”法庭布置完毕,一场巡回审判在岳滩镇赵庄寨村党群活动中心开始了........

 

因前期做了大量工作,经过开庭时的释法明理,在庭审现场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原告同意向被告支付两家共用地基的工料款500元,被告也表示不再阻拦原告在宅基地内修建房屋。双方在调解协议上签字,并当场交付协议约定的工料款。至此,双方由庭前的“剑拔弩张”,到最终的握手言和,一起邻里纠纷得以实质性化解。

 

 

 

庭审结束后,蒋焕晓用“接地气”的语言就地向乡亲们“以案释法”,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并现场开展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就群众关心的法律问题进行了解答。蒋焕晓与村镇两级人民调解员、驻村第一书记等座谈,向与会调解员介绍了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进乡村、进社区、进网格”工作对于乡村法治建设的重大意义,对“三进”工作政策、方案以及人民法院调解平台操作流程等进行了详细解读,并现场演示了调解平台的具体操作流程,进一步提升了乡镇干部和调解员的调解专业化水平,力求将矛盾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基层一线。

 

顾县法庭作为洛阳市委政法委命名的首批“枫桥式”人民法庭,在工作中不断巩固“枫桥式”人民法庭建设成果,强化源头预防,推进多元化解,延伸司法服务。此案件的调解正是偃师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着力提升人民法院矛盾纠纷化解能力和诉讼服务水平的工作缩影。该法庭创设“栗明恩工作室”与“枫桥大妈调解室”两个特色调解室以来,解决多起农村宅基纠纷、家事纠纷,有效减轻了当事人诉累,也把更多的矛盾纠纷化解在了萌芽状态,真正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深得群众赞誉和欢迎。

偃师法院将继续加大诉源治理力度,探索多元解纷新路径,建立矛盾纠纷源头化解综合治理平台,加强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实质性化解,创新多元解纷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基层法庭解纷前端作用,延伸司法服务,巩固“枫桥式”人民法庭建设成果,切实做好“六防六促”等工作,积极参与、有效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守牢安全稳定红线,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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