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偃师法院召开“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动员部署会

发布时间:2022-05-27 10:17:20


 

为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进一步加强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前端化解,全面提升服务推进乡村振兴、服务基层社会治理,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5月26日下午,偃师区人民法院在缑氏法庭召开“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动员部署会。偃师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丽君出席会议并讲话,偃师区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周志辉、缑氏镇党委书记孟宏文、司法局副局长李志红、信访局副局长张宏坤、府店镇人大主席周建晓、区人大代表智旭辉、区政协委员丁泳辉出席会议。缑氏镇、府店镇综治办、信访办、司法所、派出所相关负责人员及媒体记者、群众代表参加座谈。会议由偃师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任顺建主持。

 

任顺建宣读了《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缑氏法庭庭长高亚飞围绕审判质效、诉前调解、巡回审判、信息报送、工作亮点等方面就缑氏法庭工作进行了汇报。

 

在近两个小时的座谈中,与会人员立足辖区实际和工作职能,就如何延伸审判职能、借助各方资源力量、加强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前端化解、完善多元解纷机制、提供人财物服务保障、扩大司法宣传效果等方面,提建议、说问题、谈思路。

 

周志辉指出基层法庭处在司法工作最前沿,与群众联系密切,是法院密切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强调要认真总结、精心提炼法庭亮点工作,宣传和推广成功经验和创新做法,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要抓好队伍建设,提升服务群众能力和水平,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广聚众力,统筹整合各种资源力量,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在诉源治理中的“堡垒”作用,切实提升基层社会治理的水平。政法委将充分发挥统筹协调、组织推动的优势,强力推动创建工作顺利开展。

 

李丽君对与会人员长期以来对偃师法院工作的关心支持表示衷心感谢,表示法院党组将认真听取大家对法庭建设工作提出的有建设性和针对性的意见、建议,并积极采纳改进。就“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李丽君要求:

 

一是要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在人民法院、人民法庭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等多方力量支持,积极构建工作合力。将创建工作与党委领导下的平安偃师建设、“三零”平安创建、社会治理工作深度融合,履行好法定职能,发挥好司法保障作用。

 

二是要服务保障社会大局。立足审判职能,不断拓展司法服务领域,主动将基层法庭工作纳入辖区发展大局中,牢固树立“谦抑、审慎、善意、文明、规范”的司法理念,护航企业健康发展,为辖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三是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群众工作是法院一切工作的核心和基础,要紧紧围绕“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目标,突出法庭多元解纷特色亮点,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做好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化解。要充分发挥法庭贴近人民群众、了解社情民意的优势,强化司法便民利民措施,就近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让人民群众成为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的最大受益者。

 

四是要突出法庭职能定位。准确把握新时代人民法庭职能定位,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在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服务乡村振兴等方面的职能作用,推动新时代人民法庭工作高质量发展。要结合辖区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特点和法庭工作实际,找准法庭特色工作切入点,明确法庭特色工作的内涵、外延,制定法庭特色创建工作总体目标。

 

五是要优化完善工作机制。正确处理继承与创新的关系,传承发展“马锡五审判方式”,完善巡回审判的激励保障和执行机制,以公开宣判、以案说法、送法下乡等形式让人民群众“零距离”感受到公平正义。要做好宣传工作,善于通过“小案例”挖掘“闪光点”,及时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用不折不扣的创建成果,推动人民法庭工作向更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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