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常感谢法院执行三组干警为我们执行回这笔欠款,效率不仅高而且足不出户。”5月25日上午,申请执行人洛阳某公司的代表一面手捧锦旗递交给执行干警,一面感激地说。
基本案情
洛阳某公司与新疆某煤业公司系常年合作关系,截止2019年11月30日,双方对账后经签字确认,新疆某煤业公司共欠646812元货款未予支付,催讨之下却推诿拖延。2021年6月23日,经偃师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还款协议,由新疆某煤业公司自2021年8月始,每月支付洛阳某公司货款10万元,余款应于2022年3月30前付清。然而,新疆某煤业公司却毫无诚信,分文未予支付,洛阳某公司遂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执行情况
该案进入强制执行阶段后,通过对被执行公司的银行账户、车辆、房产等一系列财产的“无死角”查询,未发现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后经执行干警向其释法以及在当前的疫情防控形势下,及时提供有价值的财产线索才是快速解决的方案。而后经申请人同意,该案遂暂时进入“休眠”状态。
近日,申请人提供被执行公司将有一笔不小的款项汇入新疆某银行账户。为避免财产转移,执行三组组长张川川快速为其恢复了强制执行程序,并通过执行网络查询系统进行多次查询,足额冻结到这笔执行款。最终,横跨2000多公里,执行干警顺利并快速地扣划该笔款项并发放给申请人。
今年以来,在开展“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中,洛阳市偃师区人民法院坚持问题导向,以执行权运行机制改革为契机,全力推进执行工作多场景数字化综合集成改革,实现了执行工作从原本单一、线下、传统模式向全覆盖、一体化、集成化、信息化模式的迭代升级,在切实保障申请人合法权益的同时,为携手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贡献法院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