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大制裁和打击“老赖”工作力度,深入开展全省法院第三次集中曝光“老赖”暨“执行开放月”活动,12月4日,省法院邀请《人民网》、《河南电视台》、《河南日报》等18家媒体记者组成采访团,对偃师市法院两起“老赖”案件的执行情况全程采访报道。迫于法律的威严和媒体的压力,两名“老赖”当天即履行了给付义务,使得案件顺利执结。现场由洛阳中院执行局局长焦贵福的亲自坐镇指挥,当地部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见证了执行过程。
申请人化某原为张某所办鞋厂工人,在工作期间右前臂受伤致残,后经偃师市法院判决张某赔付化某76000元,在执行过程中双方达成分期给付协议,但张某未按照协议履行偿付义务。因货款纠纷,李某遂将庞某诉至偃师市人民法院,法院判决庞某偿还李某53000多元,判决生效后,庞某仅偿还李某10000元,余款一直未予履行。经偃师市法院多次调查核实,上述两起典型案件,被执行人都有履行能力,但经申请人和偃师市法院多次敦促,仍然拒不履行。
为促进执行工作的公开、公平、透明,确保执行效果,偃师市法院就两起案件分别制定了执行预案,由洛阳中院执行局局长焦贵福的参与现场指挥,执行局干警和司法警察组成临时执行组开展执行,并邀请部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见证执行过程。同时,充分利用媒体的监督、曝光功能,由18家媒体跟随执行组先后到两名“老赖”住所地偃师市山化镇、庞村镇,对执行全过程予以录像、拍照、曝光。面对镜头,两名“老赖”极力回避;当记者多次询问是否愿意自觉履行法定义务时,两人仍然推脱其辞;面对法官的耐心劝说,仍然拒不配合,拒不履行义务;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偃师市法院当即决定,分别对两名“老赖”予以司法拘留。
面对现场强大的舆论攻势、媒体监督,迫于司法权威,在对两名“老赖”拘留两个小时后,张某最终答应现场交付10000元,剩余按协议分期履行,庞某现场一次性全部履行了43000元执行款,案件得以顺利执结,取得良好社会效果。12月5日,上述多家媒体都对上述执行过程予以公开报道,人民网以《偃师市人民法院严厉打击“赖账户” 执行不手软》为题以视频新闻形式予以报道,进一步扩大了公开执行、曝光和打击“老赖”的社会影响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