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审务公开 -> 法院公告

洛阳市偃师区人民法院关于推进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行的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21-04-30 12:41:36


洛阳市偃师区人民法院

关于推进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行的实施细则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工作“一性两化”、“三统一”的要求,为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成果,落实省高院关于推进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行的指导意见精神,进一步强化质效意识和管理意识,构建执行长效机制。结合我院执行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指导思想

为加快推进和完善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行,切实发挥“统一管理、统一指挥、统一协调”的职能作用,依托执行指挥中心,进一步强化对本院办案规范化的监管,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为院领导了解和掌握本院执行工作整体情况,为提高决策管理的科学化水平提供有力保障。

二、组织机构

执行指挥中心由执行局局长总体负责,指挥中心下设工作小组,分别是指挥调度组、集约文书制作组、集约送达组、集约查控组、强制措施组、网络司法拍卖组、质效分析组、速执团队、案款管理组,指挥中心主任负责指挥中心的日常工作。指挥调度组主要负责重大执行行动的人员、装备指挥调度。协调管理组主要负责上报下达、内外联络、办文办电、分析研判、事项督办、信访处置等工作。

三、主要职能

1.信息交换中心。主要利用执行流程系统、指挥平台,发挥大数据汇聚及分析功能,把执行系统、指挥平台作为掌握执行办案信息的主渠道,通过系统数据交换,对外联络对接,充分发挥信息交换功能。

2.指挥调度中心。执行指挥系统、视频巡检系统、应急调度系统等信息化执行装备,对执行情况进行指挥调度,做到指挥中心实时监督指挥执行行动,及时处理执法办案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下达执行指令,统筹协调执行力量。

3.案件监督中心。运用执行案件流程信息管理系统和执行质效分析管理模块,对现有案件办案流程实时监管。对执行实施类案件进行审查把关。

4.决策分析中心。运用指挥系统对本院执行业务数据和执行质效进行汇总统计、分析研判、情况通报,对各类督办事项持续跟进,按照节点流程督促办理,为院领导制定决策提供依据。

5.质效管理中心。通过指挥平台及时掌握本院质效动态数据,对执行质效指导性指标完成情况,适时进行通报,用于督促各执行实施团队执行工作;对综合管理情况、专项活动开展情况等及时进行总结和情况报告。

四、具体职责主要包括以下16项基本职责:

1.负责本院执行指挥中心日常值班工作。工作时间接受上级法院对我院的视频巡检;保持与上级法院执行指挥系统的实时连接,保障执行工作实时指挥需要,并做好值班记录。

2.负责本院执行案件流程信息管理系统内现案监督管理和实时流程监管、纠正通报工作。严格实施通报反馈到案到人的工作机制,对执行办案各节点进行全方位监控。对节点操控不及时、查控处置不规范、评估拍卖超审限、案款发放不合规等问题进行重点监督。

3.负责委托事项办理工作。对外地法院执行委托事项进行审查接收,对符合规定要求的按程序及时承办及反馈,需要退回的说明具体依据及理由;及时处理事项委托投诉;对本院受理的委托事项分派集约集约查控组办理。

4.负责执行信访工作。对上级交办的执行信访案件,按程序登记、承办、督办,认真审核办理情况,按流程回复反馈,对本院接收的执行信访案件挂网办理,对超期限未办结的信访案件进行督办。

5.负责制定本院重大疑难案件、交叉执行案件的实施方案,做好审核报请、指挥组织、实施协调、应急处置等各项工作。

6.负责网络司法拍卖监管工作。对需要依法处置的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动产、不动产配合执行实施团队集约开展评估、拍卖工作;对本院发起的网络司法拍卖,进行程序性审查,对发现的违规情况及时通知纠正,做好监督处理。

7.负责本院执行指挥中心系统日常运行管理和执行指挥中心系统运行管理的指导、监督工作,确保正常运行。

8.负责本院执行业务数据和日常运行质效汇总统计、分析研判、情况通报工作。对各类督办事项要持续跟进,督促按期完成,并进行定期与不定期的情况通报。

9.负责本院执行质效考评工作。对本院执行质效指导性指标完成情况,适时进行通报;对综合管理情况、专项活动开展情况及时进行汇总报告。

10.负责文件通知、事项请示等文电收发、办理工作。对上报下达中的文件通知、事项请示等来文来电,及时接收呈送、转办及回复反馈,并做好保密工作。

11. 负责执行实施类立案后形式审查工作,主要对立案材料、当事人身份信息、执行依据等关键性材料进行审查。

12.负责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发布、屏蔽、撤销的管理监督审批工作。

13.负责执行宣传策划组织和舆情动态监测工作。做好执行宣传的策划组织和全面实施工作;对网络涉执舆情动态情况进行监控,正确引导和妥善处置,维护法院良好形象。

14.负责本院执行装备管理、使用和对各执行实施团队执行装备的业务指导工作。

15.负责对接执行联动部门相关事宜。

16.完成院、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五、工作要求

1.增强责任意识。执行指挥中心工作人员要紧紧围绕院党组的工作部署,以提升执行工作质效为目标、以服务执行团队为目的,按照职责分工开展工作,充分发挥指挥中心“三统一”作用。

2.强化职责落实。执行指挥中心工作人员要熟记基本职责,加强信息化运用水平、提升业务技能、胜任本职岗位,充分发挥大数据的汇总分析作用,为院局领导决策部署提供依据,让数据多跑路、让法官少受累,切实使指挥中心达到“上下一体、内外联动、规范高效、反应快捷”的要求。

3.发挥职能作用。要把执行指挥中心运行规范化、常态化,充分运用指挥系统,切实发挥执行指挥中心作为信息交换中心、指挥调度中心、案件监督中心、决策分析中心和质效管理中心的职能作用。

 

          洛阳市偃师区人民法院

             2021430





关闭窗口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