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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夜出击,偃师法院执行局打响虎年第一战

  发布时间:2022-02-14 09:25:46


    洛阳市偃师区人民法院为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切实保障胜诉当事人及时实现合法权益,2月9日晚9时19分,虽然已是下班时间,但执行干警在得到有效执行线索后,毅然快速集结,奔赴位于被执行人所在的洛龙区某小区。

    据悉,被执行人师某因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欠偃师农商银行50万元,经偃师法院依法审理后,判决师某限期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曾多次前往师某家中寻找,但均被拒之门外,案件的进展极其艰难。

    2月9日深夜,执行干警在得到线索后,立即集结赶往被执行人师某所在地。经过长达近二小时的敲门喊话和打电话,屋内始终无人理睬,而后在该小区物业了解到,该房产登记在被执行人师某的儿子董某名下。经查,董某系另一起执行案件的被执行人,判决其限期偿还的7.7万余元仍分文未付,于是立即联系承办该起案件的执行法官,准备搜查令等相关法律文书,于次日清晨7时赶往执行现场,将两名被执行人强制拘传至法院。在此期间,为防止被执行人师某偷偷溜走,特安排执行干警轮流值守,干警们就这样在走廊楼道间度过了极其漫长且寒冷的一夜……

    在执行办案中心询问期间,被执行人师某母子二人态度良好,深有悔意,且在被执行人董某一案中,其主动履行2万元的执行款,被执行人师某一案中,其儿子董某以其名下的房产作为抵押担保,同时保证在执行期间随传随到,积极配合执行工作。执行法官再次向其释明,如不能及时清偿所有义务,届时法院将依法拍卖其名下房产。

    新的一年里,偃师法院全体执行人员将继续保持昂扬拼搏的精神,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依法采取法律赋予的强制执行措施,积极打击抗拒、逃避执行行为,最大限度地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努力把当事人手中的胜诉文书转化为真金白银,让胜诉当事人的这个虎年过得更加开心、舒心、满意。

责任编辑:宋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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