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9日上午,洛阳市偃师区人民法院收到申请执行人臧某赠送的两面锦旗,“铁肩担道义 依法护民权”、“依法为民做主 执法为民解忧”不仅表达了对偃师法院审判、执行工作高质高效的认可,更是对全体干警极大的鼓励和鞭策。
案情回顾
2016年,张某母子二人分别向臧某借款5万元和4万元,出具了借条并约定了还款利息,借条中载明借款周期为一年。2017—2018年,张某先后分批次向臧某偿还借款共计9万元,却拒不支付借款利息,臧某无奈遂诉至法院,2021年7月13日,偃师法院依法审理后作出判决并支持了臧某的诉求。判决生效后,因张某母子二人未能如期偿还,臧某遂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立案执行后,执行干警多次前往被执行人张某家中寻找均未果,于是积极联系当地村委请求协助配合,并获得了有效线索。张某到案后,在执行干警的释法析理和面临拘留的强大威慑面前,最终被执行人迫于压力,一次性偿还了全部款项。
今后,偃师法院将继续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不断提高办案质量、效率和效果,让人民群众真切感受到司法的公正与温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