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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偃师法院:执行法官耐心疏导追回盗窃款 当事人送锦旗表感谢

发布时间:2021-09-03 15:43:11


8月31日上午,10名申请执行人来到洛阳市偃师区人民法院,将写有“青天有鉴 司法为民”、“惩恶扬善 执行神速”、“为民排忧 心系百姓”等三面锦旗送到执行干警手中,连声感谢法院将他们被盗的款项追回。

案情回顾:

2010年始,张某惯以人们家中无人、结婚办酒宴之机实施盗窃。2020年1月17日,张某再次实施盗窃后,受害人立即向偃师公安局报案,张某于1月24日被依法抓获。经偃师法院审理后认定张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10万元,退赔李某等13人27万余元。

案件于2021年4月底进入执行程序后,偃师法院执行局周建辉法官深知该案涉及人数较多,被盗的大都是新婚家庭,甚至是一些老人一生的积蓄,遂立即携执行干警组织开展了财产查控工作,并多次前往被执行人张某的家里做了大量的法律释明工作,让他们认识到积极缴纳罚金、退赔赃款有利于被执行人更好接受改造。终功夫不负有心人,被执行人家属代其履行了罚金及退赔义务。8月31日,周法官将执行款如数发放给相关受害人。受害人收到款项后脸上洋溢着幸福的笑容。于是,便有了开头赠送锦旗的一幕。

一面面旗锦,承载着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肯定,也激发出法院干警坚持司法为民的热情。干警们纷纷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将继续怀揣一颗爱民、为民之心,踏踏实实办好每一个案件,在破解“执行难”的路上不忘初心,砥砺前行。


责任编辑:宋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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