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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法院、岳滩镇政府等部门密切配合强制拆除一违法建筑物获群众好评

  发布时间:2012-06-15 10:18:30


    为深入推进“执行百日会战”活动,充分运用好发挥好执行联动机制,加大力度解决执行难案。6月14日,市法院联合岳滩镇政府等部门前往岳滩镇某村,对长期侵占该村集体土地的一违法建筑物进行了强制拆除。

    被执行人樊某自1998年起租赁本村第9村民组6.5亩土地用于经营预制板厂。后双方发生矛盾,第9村民组将樊某起诉至市法院,市法院判决解除双方土地租赁关系,并判定樊占松于判决生效之日起30日内拆除其租赁第9村民组土地上的一切建筑物并恢复原状; 2010年1月,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经市法院反复做工作,樊某仍拒不履行判决义务;2010年以来,申请人所在的某村第9村民组几十名村民先后两次围堵市委大门,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后经市委政法委等部门协调,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但协议一直未得到履行,樊某也一直拒不拆除违法建筑。

    为维护法律权威和社会稳定,保障当地群众合法权益,市“执行百日会战”活动办公室提出强制拆除方案,经市“执行百日会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在岳滩镇“执行百日会战”领导小组成员及某村村委会干部的支持配合下,市法院对被执行人樊某所建预制板厂围墙及厂房实施强制拆除。此次拆除人员共分为协调组、强拆组、警戒组、鉴证组、机动组5个行动小组。各行动小组到达现场后,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市法院法警首先在拆除物周围拉置警戒线,并设立警戒哨岗,执行现场外围警戒、应对突发事件。协调组同志对现场围观群众进行疏导,获得了当地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强制拆除前,执行人员对非法建筑内的搁置物逐一清点并搬至指定地点依法进行了查封,市公证处公证人员进入现场,对清点清理过程进行鉴证。强制拆除期间,被执行人妻子张某情绪激动,站到铲车上口头谩骂攻击执法人员,企图阻挠此次拆除工作,为防止事态恶化,市法院副院长史旭阳当即命令法警队执法人员将其强制带离现场,有效保障了拆除工作顺利进行。拆除期间,市电视台全程跟踪报道,受邀的3位人大代表对拆除工作进行了全程监督,既扩大了此次执行工作的舆论影响,又保证了执行工作的公开、公正与透明。

    下午14时许,拆除工作接近尾声,现场响起一阵阵鞭炮声,当地数十名群众赶至现场对此次强制拆除工作表示感谢和感激。当地群众一致认为,市法院等部门通力合作、行动迅速、措施有力,真正替当地村民小组及村民讨回了公道,树立和巩固了党委政府和政法机关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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