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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中院各审判业务部门到偃师区法院进行条线指导成效好

发布时间:2021-07-29 16:22:34


为促进审判质效的整体提升,总结审判经验,提高案件质量,7月28日上午,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王旭光、民一庭庭长刘龙杰、破产庭庭长曹园、民三庭副庭长董艳等一行10人到偃师区人民法院对审判业务进行调研指导并召开座谈会。偃师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刘云锋,党组成员、副院长张海瑜,各业务庭员额法官、助理、审判管理办公室及诉讼服务中心相关人员参加会议。

座谈会上,王旭光对偃师法院各项审判质效情况进行点评,洛阳中院民一庭、民二庭、民三庭、刑一庭、破产庭、知产庭、环境庭、少审庭等各庭法官分别指出了全市法院在审理各类案件中存在的共性问题和偃师法院存在的个性问题,就审判实践中出现的法律适用及裁判标准问题进行了探讨,并作出具体指导。

偃师法院与会人员纷纷发言,就自己在工作中遇到的困难、问题进行发问,中院各业务庭法官在听取了问题后进行现场解答,并提出了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两级法院与会人员针对当前审判工作进行经验交流,取得良好效果。

刘云锋对市中院指导组进行的调研、指导工作表示感谢,并表示偃师法院将及时就指导组提出的指导意见和建议落实到位,进一步提高审判质效。同时对本院各员额法官和审判团队提出要求,一是要以此次指导会议为契机,不断提高业务能力、提升审判质效;二是要与上级建立常态化沟通联络机制,针对疑难案件积极沟通,杜绝同案不同判情况发生,保证司法公正;三是要不断加强自我学习,提升业务能力,提高工作水平,推进审判质效不断提高。


责任编辑:宋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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