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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振兴 法治先行——偃师法院缑氏法庭巡回审判进乡村

发布时间:2021-06-04 09:30:03


为落实好“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全力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走深走实,6月3日上午,偃师区人民法院缑氏法庭来到缑氏镇柏谷坞村开展巡回审判活动,对一起土地租赁合同纠纷案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就地化解双方矛盾纠纷,零距离向群众开展普法教育,让更多群众了解法院工作、学习法律知识、感受司法权威。

案情回顾:

2013年10月15日,被告张某与原告柏谷坞村第2村民小组签订一份《土地承包合同》,承包2组机动地20亩用于生产经营活动,租期15年,承包金每亩每年800元。2014年2月4日,被告向原告支付地租20000元,之后7年的地租,经原告常年催要,被告一直推托不付。原告诉至偃师法院,要求解除双方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被告支付所欠地租112000元等。

案件受理后,为妥善处理双方当事人关于租赁土地问题,缑氏法庭庭长、员额法官高亚飞决定将法庭“搬到”村委会,采用巡回审判方式公开开庭审理。

缑氏镇党委副书记、包村领导宫延卫带领镇党委政府工作人员,缑氏派出所教导员张要克带领派出所工作人员,柏谷坞村四官服务队全体成员,柏谷坞村三委干部、村民小组组长、党员代表及群众代表等60余人现场旁听了庭审。

庭审中,高法官认真倾听双方的辩论意见,准确地归纳双方争议焦点,经征求原、被告及第三人的意见,各方均同意调解,法庭随即进行现场调解。高法官用通俗的语言耐心细致地向双方讲解法律的相关规定,经过一个小时的释法明理后,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了调解协议。

双方在调解协议上签字后,高法官当场向旁听群众宣布了调解结果。听到这起长达7年的纠纷彻底解决后,村民们纷纷鼓掌庆祝,并对这次结果表示满意。“我们真真切切地看到法院确实是为老百姓解了难事、办了实事。”一位村民说道。

庭审结束后,高法官带领旁听人员集体学习了2021年6月1日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通过解读法律条文,并结合本案及本地实际情况,给大家上了一堂深入浅出的法治课,起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受到了当地群众的欢迎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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