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偃师法院召开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活动动员会

发布时间:2021-05-24 16:32:07


为提升人民法庭维护一方稳定、保卫一方平安、服务一方群众的能力和水平,全力防范化解各类风险隐患,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更加安全稳定的法治社会环境。5月22日上午,洛阳市偃师区人民法院召开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活动动员会,全面启动“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会议由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王可宝主持,在家班子成员、基层人民法庭庭长及相关庭室负责人参加会议,党组书记、院长刘云锋出席会议并讲话。

动员会上,王可宝传达了全区“枫桥式”基层政法单位创建工作推进会议精神,宣读了《偃师区人民法院关于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实施方案》,对创建工作进行了动员部署。

洛阳市“枫桥式”人民法庭顾县法庭庭长蒋焕晓交流了开展创建工作的做法和经验,与会人员围绕创建目标交流想法、提出意见建议、共话落实举措。

刘云锋强调,开展“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一要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将创建工作与党委领导下的基层平安建设、地方社会治理工作深度融合,履行好法定职能,发挥好司法保障作用;二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牢固树立“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理念,建立健全高效、便捷的诉讼服务和纠纷多元解决机制,切实维护群众利益诉求,增强服务群众本领,丰富便民利民措施,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三要突出法庭职能定位。打造特色亮点,多渠道多形式开展有针对性的普法宣传活动,发挥司法裁判在规范社会行为、引领社会风尚中的重要作用,大力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新时代人民法庭工作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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