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短一周的时间,使我长达三年讨账未果的债务得以追回,让我这位普普通通的农民切身感受到了法院法官的素质之高、用心办案的善举,真诚的感谢执行九组的干警,谢谢!”4月21日,申请人仝某在偃师区人民法院官方微信公众号留言对执行法官表示感谢。这是偃师法院正在开展的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中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的一个缩影。
案情回顾:
2018年,仝某因从事轴承生意与李某等人发生业务往来,后经结算,李某等人仍欠39000元未予支付,且长年讨债未果,遂诉至偃师法院。2021年3月,该院经依法审理后判决李某等人限期偿还仝某货款39000元及利息,但李某等人仍未主动履行义务,仝某遂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案件执行过程中,偃师法院执行指挥中心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对被执行人李某等人的财产情况进行查控。根据反馈结果,发现李某在某银行账户内有足额履行的存款,随即采取冻结措施,并立即转交执行实施小组进行扣划、通知申请执行人领取执行款等手续,整个案件的办案用时仅用了五天的时间。高效的办案过程受到了申请执行人的大力点赞。
干警魏宁表示:“获赠的锦旗和点赞,代表了人民群众对我们执行工作的高度认可,这对于我们干警来说既是压力,更是最直接有效的动力和鞭策,为了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这一初心使命,我们将在切实解决执行难的道路上,日复一日,永不停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