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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事实】翻墙开溜拒付抚养费 法官刚性执法力促案结

发布时间:2021-04-20 09:24:48


    4月17日,偃师法院执行干警充分运用强制执行手段,敢于“动真格”,亮“执行利剑”,力促因抚养费纠纷涉及的两件执行案执结。

案情回顾:

2007年,王某(女)与周某(男)在偃师法院调解离婚,双方协议约定婚生女儿由王某抚养,周某每月支付抚养费。13年的光阴转瞬即逝,曾经的小女孩儿如今已步入大学校门,高昂的学费令王某不堪重负,遂诉至法院要求周某支付女儿2020年下半年的抚养费及2020年大学期间一半的学杂费,法院依法审理后判决并支持了王某的诉讼请求,周某未主动履行,王某遂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2021年立案执行后,经网络查询,未发现被执行人周某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电话联系亦拒不履行。4月3日,即偃师法院开展的第五次“春日雷霆”集中执行行动当天,在执行干警登门“造访”时,惊动了家中的周某,其趁机翻墙溜走。

4月17日,在第六次集中行动时,周某如法炮制上一次规避执行的方式,趁机逃跑,但此次令周某始料未及的是,其名下的车辆就停放在家门口,在执行干警核对信息确认过后,决定依法进行强制扣押。当地的村干部目睹并了解了事情经过后,遂主动联系周某做思想工作,最终在执行干警和村干部的共同努力下,周某主动履行了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该两起案件顺利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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