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偃师市人民法院为了夺取执行攻坚战的决战决胜,在综合施策、穷尽各种强制执行手段的同时,充分发挥宣传舆论的导向作用,通过抖音、掌上偃师、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全方位、多角度的开展宣传和曝光,在辖区形成了惩治“老赖”的强大舆论氛围。一批未按法院执行通知书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及拒绝报告财产或虚假报告的被执行人,在增强对法律法规理解的同时,在心灵上亦受到强烈震撼。
案情回顾:
2018年,偃师某公司因经营需要,向张某借款30万元,双方约定了还款期限及利息。借款到期后,偃师某公司仅偿还了10万元,余款经张某多次催要未果,遂诉至偃师法院。该院依法审理后判决偃师某公司限期偿还张某本金20万元及利息,因偃师某公司仍未主动履行还款义务,张某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立案执行后,执行干警多次敦促偃师某公司履行还款义务,然其不以为然。2021年3月17日,在偃师法院开展的第四次“春日雷霆”集中行动中,该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某被依法强制拘传至法院,询问中其依然态度强硬,拒不还款,执行法官依照法律规定,对其采取司法拘留十五日的惩戒措施。获释返乡后,令其万万想不到的是,等待他的并不是亲朋、员工的关怀和安慰,更多的反而是他们的冷眼和闪躲,闲言碎语、异样眼光……心虚的王某每天都感觉度日如年,在公司的名声更是每况愈下,迫于强大的舆论压力,王某于4月12日上午,主动来到法院履行了欠款本息26万余元。
诚信,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也是千百年来中华民族优秀传统的赓续。偃师法院在此告诫有侥幸心理的各被执行人,该履行的法律义务应当积极主动的履行,规避执行的行为只会让自己多吃些不必要的苦头,千万不要等到诚信耗尽、好友亲朋均退避三舍避而远之之时方知诚信的可贵,只有及时完全履行应尽的义务才是唯一的出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