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0号下午,在我市政法机关召开“我为群众办实事”公开承诺新闻发布会上,偃师法院向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公开发布“我为群众办实事”十项承诺。
偃师市人民法院
“我为群众办实事”
十项承诺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队伍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和训词精神,全面推进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确保法院队伍“三个绝对”,以实际行动回应人民群众的新期待,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司法满意度,偃师市人民法院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的主题活动,具体承诺事项如下:
一、深化矛盾纠纷多元调解工作
进一步推进诉源治理,积极借鉴推广“杨来法诉前调解工作室”经验,努力将法院解纷工作置于党委政府的大治理格局。充分发挥法院诉调对接中心作用,在派出法庭普遍推行诉调对接机制,推动建立“摩托车行业协会”、“制鞋行业协会”等行业调解机制。充分借助“五老乡贤”多元调解力量,探索实行调解前置,大力推行“以画释法”调解模式,完善“诉前调解+司法确认”模式,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加强诉中调解,努力做到案结事了。
二、开展优化诉讼服务中心工作
增加立案窗口,设立执行接待专门窗口,落实主管院领导、执行局领导、团队负责人轮流接访制度,公布接访时间及电话,畅通当事人诉求表达渠道。增设导诉员,推行“三个一”暖心服务,即一个笑脸、一句问候、一杯热水。设置便民服务台和投诉意见簿,方便沟通联络,完善12368热线服务等,着力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司法服务,实现“办事有人引、咨询有人答、查询有人帮、电话有人接、困难有人助”。
三、实施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行动
实施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行动。坚持实行涉营商环境类案件 “绿标签”制度,一体化推进“速调+速裁+速执”,最大限度提高民商事纠纷解决效率,进一步降低诉讼成本,确保涉营商环境类案件平均审理期限压缩到50天内,首执案件平均结案用时压缩到60天内。
四、实施办案质效提升工程
继续推进案件繁简分流,进一步优化司法资源配置,坚持简案快办抓效率、繁案精审抓质量。建立2/3审限预警机制,坚决杜绝超审限现象发生,出现一起严肃处理一起。健全类案推送机制,推动类案同判,着力提高司法公信力。推行判前释法、判后答疑制度。建立每周案件推进会制度,加大案件评查力度。建立案件回访制度,派驻法院纪检组每周抽取10件员额法官报结的案件,就作风问题对当事人进行回访。
五、开展“执行百日攻坚”活动
出台执行工作暖心便民十项举措,强化执行流程刚性约束。建立执行案件当事人与执行人员“一对一”微信联络互通机制,通过智慧执行App、微执行小程序等方式,加强执行信息公开。每月开展两次涉民生、涉营商环境、涉金融等系列集中执行活动。建立执行员额法官固定排期接待当事人制度,为当事人解疑释惑。全面推行律师调查令。严格落实“一案一账号”,及时兑付执行案款。
六、持续推进“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
优化派出法庭职能,推动派出法庭与乡镇综治中心、派出所、司法所、人民调解组织、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对接,深度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助力法治乡村建设和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每年到不少于20%的行政村进行巡回审判、现场调解,就地化解矛盾纠纷,减少当事人诉累。
七、开展“阳光司法”活动
推进庭审规范化建设,从庭前准备、庭审职责、着装及仪容仪表、言行等方面入手,改进庭审作风。提升“智慧法院”建设水平,加大当事人关心事项的公开力度。聘请30名廉政监督员,建立监督员与院长、派驻纪检组长联系直通车机制。开展“千案万人庭审评议”活动,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党政机关等社会各界不少于500人旁听案件庭审,就庭审言行、程序技巧等方面,现场填写调查问卷对庭审活动进行评价,提出意见建议,将审判活动置于人民群众监督之下。
八、开展“信访矛盾化解百日攻坚”活动
坚持“全面评查,应评尽评”,组织员额法官对信访案件进行逐案评查,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专家学者参与其中。严格落实信访案件“三到位一处理”总体要求,对交办案件,3日内约见信访人,实行“一个案件、一名领导、一个专班、一案一策、一包到底”工作模式,推动信访案件实质性化解。坚持班子成员带头,公布院领导接访时间及电话,落实院领导每日接访和首问负责制,确保“信访有人接、问题有人管”。
九、开展法治服务活动
组织开展不少于50场法治讲座,结合“法律七进”“四官服务”等活动开展不少于100场现场法律咨询服务。加强与群众面对面交流,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全方位满足群众司法需求。
十、推进善意文明司法建设
依法灵活审慎采取强制措施,严禁超标的查封,对能“活封”的财产尽量不采取“死封”,最大限度降低执行行为对被执行企业、个人生产生活的影响。建立事前提醒、强制措施预警机制,督促当事人自觉履行义务。规范法院工作人员文明用语和行为,规范着装,努力做到态度诚恳、语言暖心、行动贴心、办事快捷,切实让人民群众体验到方便、感受到尊重。
偃师法院将成立工作专班,全面负责上述举措的统筹协调、督导落实。同时,我们将继续认真抓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忠诚履职、为民服务,对工作过程中出现的形式主义、敷衍塞责等行为严肃问责,以最严要求、最高标准推动各项承诺落实落地,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政法队伍,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