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9日晚11时许,偃师市人民法院执行局接到郑州市公安局柳林分局提供的线索,称被执行人张某在郑州市某宾馆出现,现已被柳林分局依法羁押。得到这一消息后,我院执行干警深夜紧急出警,于凌晨1时许赶到柳林分局与其对接,将张某顺利拘传。
据悉,田某诉张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偃师法院依法审理后,判决张某限期清偿田某借款共计435749元及逾期利息。判决生效后,因张某未履行法院判决所确定的义务,田某遂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法院对张某名下的财产进行调查后,未发现其有可供执行财产,且张某长期隐匿行踪,逃避履行执行义务,执行干警经过多方查找,始终无法查询到张某下落。后执行干警通过执行联动机制,将布控需求提交公安机关。
12月9日晚上11时,公安机关发现张某下落并向办案法官及时反馈,执行干警遂深夜从偃师驱车100多公里赶赴郑州市,将被执行人张某连夜带回了法院。

询问期间,因被执行人张某仍拒不履行法院判决所确定的义务,最终,执行干警依照相关法律规定,依法对张某作出司法拘留十五日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