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爱时,你是我的心肝甜蜜饯儿;结婚后,我与你不复相见……婚姻不易,结婚需谨慎,离婚更需慎重!
俗话说“清官难断家务事”,家庭纠纷本就是一件复杂的事儿,离婚了还要追分财产,无疑使破裂的婚姻雪上加霜。11月17日上午,偃师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干警经过数小时的劝说与教育,昔日的夫妻双方终于同意互相给付法院判决所确定的义务,并于当天中午13时交接完毕,因离婚纠纷而引发的两件执行案顺利执结。
杨某与李某经人介绍,于2018年11月相识,2019年1月份登记结婚。由于婚前缺乏了解,婚姻基础较差,两人在婚后常因家务琐事争吵打闹。两人于2020年4月份经偃师法院一审判决准予离婚,并要求互相给付对方三金、彩礼等财产。后杨某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依法审理后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判决生效后,双方均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遂于2020年10月中旬,先后向偃师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期间,执行干警在充分了解该案因果后,耐心的对当事人双方释之以法,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做了大量思想疏导教育工作,促使双方冷静处理此事,化干戈为玉帛,珍惜生活,重新开始各自的人生。在干警的努力下,双方均表示愿意积极履行。11月17日,双方当事人在执行干警的见证下互相履行了法院判决所确定的各自需承担的义务。
法安天下,德润人心
审理给了案件公正的裁判,执行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但矛盾双方内心的创伤,还需要在时间的推移中慢慢自愈。
在此,想写给婚姻案件的当事人:一日夫妻百日恩,即便再无深情,也请在分离之际,不要有过分的刁难和过激的行为,给自己留几分颜面,给双方最后一次情至意尽,给未来的自己一个全新的交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