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畏酷暑不畏寒,
山高沟深只等闲,
但使法律尊严在,
宵衣旰食来维权。
为发挥执行职能,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服务和保障各类企业、金融业健康发展,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11月14日当天,偃师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先后组织开展了涉民生、营商环境类执行案专项执行行动、召开了涉金融执行案集中约谈被执行人会议,刚柔并济、多措并举推进执行工作,为企业复工复产和防范化解金融风险贡献司法力量。
刚性执法,严惩刻意规避执行行为
警笛呼啸,警灯闪烁……凌晨6时50分,当许多人仍沉浸在周末的睡梦中的时候,偃师市人民法院60多名执行干警正以雷霆之势集中对一批涉民生、涉营商环境类执行案件开展强制执行……
偃师法院执行局此次利用周末时间,兵分五路,针对涉民生、涉营商环境类案件展开突击执行,依法采取各项执行强制措施,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战果快报:
截止下午2时,共拘传失信被执行人19人,涉及17案,执行完毕结案6件,执行和解结案6件,司法拘留6人,执行到位金额共计222488.6元。其中,涉营商环境类案件8件,执行完毕2件,执行和解5件,采取拘留措施1件,执行到位金额138016元。
拘传被执行人
身体检测
对被执行人进行询问
缴纳执行款
送拘
行动中,执行干警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实施拘传拘留措施,并用配备的执法记录仪同步录音录像,确保做到规范执行、文明执行。
自国庆中秋双节以来,偃师法院执行局坚持周末常态化开展集中执行行动,通过对失信被执行人采取一系列强制执行措施,对其形成强大的心理攻势,迫使其主动清偿债务,同时也对尚未履行义务的失信被执行人起到了敲山震虎的作用。
善意执行,努力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为最大程度优化营商环境,实现金融机构和经营者双赢,偃师法院结合疫情期间助力企业经营者复工复产的各项政策,贯彻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执行工作中进一步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的意见》,充分考虑各方当事人的诉求,秉承“谦抑审慎,善意文明规范”的执法理念,积极推行执行和解制度,在依法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尽可能选择对企业生产经营影响较小的方式,依法慎用强制执行措施,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
为此,11月14日下午,偃师法院执行局营商环境类案办理团队特通知邀请了15起涉金融贷款纠纷案的20名被执行人及河南偃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代理人共同参加了集中约谈被执行人会议,敦促被执行人限期履行义务。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孟伟、执行局负责人马俊峰、员额法官周建辉、赵国钧等同志参加了此次会议。
执行局负责人马俊峰分析了当前我市面临的金融形势和法院切实解决执行难的决心。针对目前涉及到的金融执行案件,对被执行企业提出要求并告知其不予履行义务的后果:一是根据法律规定,在限定的时间内申报财产。要求被执行人在收到报告财产令后的限定期限内,如实向法院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起前一年的财产情况;二是各涉执企业要主动与金融机构联系沟通,具体协调还款方式、还款计划,争取银行理解支持。对于观望、等待甚至恶意串通、恶意逃债的企业及个人将作为重点执行对象、惩诫对象和打击对象。对不及时、不如实申报财产、不积极配合法院执行、恶意逃避债务的企业及个人,法院将视情节采取严厉措施。
张孟伟副院长首先对参会企业为偃师发展所作出的突出贡献表示感谢。其次强调,作为发展中的企业,应心存对法律的敬畏之心、对诚信的维护之意,如确有经营困难的,可以与申请人共同协商解决,切不可触碰法律“红线”。最后,张院长鼓励与会的企业代表们能够畅所欲言,积极履行义务,为我市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接着,企业代表们纷纷上前与银行代表沟通、向法官咨询,会议现场热闹非凡。当天即有7家企业表示会积极履行还款义务,成效良好。
此次约谈,不仅是对涉执企业进行的法治教育,也是对正在开展的“提质增效 百日会战”专项执行活动的一次升华和促进,是为打造法治偃师、诚信偃师的一次有力推动。同时,给涉金融案件的企业和个人敲响了警钟,躲避不是办法,履行才是出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