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民生群体性矛盾纠纷被成功化解,今日《洛阳日报》报道了偃师法院这件事......
近日,经过偃师市人民法院诉调中心调解员刘海波等人历时2个月的调解,一批涉及229户村民240案的土地承包合同系列纠纷被妥善化解。
案情回顾
深化“四官”服务 解民忧暖民心
这批纠纷的及时发现,离不开偃师市的“四官”服务进村(社区)担当“平安村官”工作。
偃师市人民法院员额法官马永旭是“四官”服务队的成员之一。今年4月,他根据“四官”服务队工作安排,随队到分包的偃师市大口镇马村走访,从几名群众处了解到这批纠纷,发现了这一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隐患。
“经了解,秦某等5人前几年与该村229户村民签订协议,以每亩500元的价格,承包了这些村民的487亩土地种植核桃,后因经营问题无力支付租金,遂提出退租。这批纠纷的焦点是:承租方想以所种植的核桃树抵偿一部分地租,而村民则要求全部偿还地租并将土地恢复原貌。”马永旭说,双方因租金及退租问题发生纠纷,涉及人数众多且一部分群众多次到镇里集体反映,为防止引发群体事件,他立即将情况上报至院里,寻求解决方案,化解双方纠纷,防止事态恶化。
多元化解纠纷 护稳定促和谐
“经细致调查,我们了解到双方前期签订的租地协议部分事实不清、证据不全。”偃师市人民法院诉调对接中心调解员刘海波介绍,如果纠纷未经前期的摸排梳理固定证据而直接进入诉讼程序,就会出现举证困难,耗费大量人力、物力和司法资源,社会效果不佳,不利于“六稳”“六保”、社会和谐稳定。
很快,刘海波等人确定了调解思路:一要让双方求同存异,各自站在对方立场上考虑,都退一小步,携手渡过难关。二要保护这些种植多年、已进入盛果期的核桃树不被破伐,因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
为了快速稳妥解决这批涉民生群体性纠纷,偃师市人民法院向偃师市委政法委汇报后,由该院诉调对接中心牵头,组织乡镇、律师、村民代表等多方力量进行矛盾纠纷化解联调,力争将矛盾化解在诉前。
随后,刘海波、张国栋、王遂高等调解员与速裁法官一道顶着炎炎烈日,多次驱车前往马村,分别对马村村民和土地承租人做调解工作,运用“听、聊、疏”三字调解法,让当事人诉苦,对当事人疏导,讲解法律、政策、利害关系,最终促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并出具民事调解书和司法确认书。前不久,承租人将协议确定的偿付资金全部支付到位,村民全部领取了土地租金,一起潜在的涉民生群体性纠纷被妥善化解。
优化营商环境 服务“六稳”“六保”
这批纠纷的最终调解结果是:承租方以每亩400元的价格偿还地租,土地上所栽种的487亩核桃树归村民所有以弥补损失。
“如果没有咱法院介入调解,俺们真不知道这钱还能不能要回来!太感谢了!”9月9日,马村村民自发前往偃师市人民法院,为该院送去一面锦旗。
“矛盾纠纷的双方对调解结果都很满意,不仅让双方损失都降到最低,还有助于维护社会稳定、保护生态环境。”偃师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石宗平表示,这批群体性纠纷的妥善化解,正是偃师市人民法院服务着力保障“六稳”“六保”、优化营商环境、开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工作的缩影。
今年以来,偃师市人民法院坚决落实最高人民法院、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涉疫情民事案件处理的指导意见和我市“党建引领、‘三治’并进、服务进村(社区)”工作部署,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高质量开展“四官”服务进村(社区)担当“平安村官”、诉源治理、“一站式”多元解纷、服务保障“六稳”“六保”、优化营商环境等工作,积极推进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服务保障洛阳副中心城市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