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全面营造良好法治化营商环境,大力支持民营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提升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能力,9月17日上午,偃师法院邀请偃师市具有代表性和影响力的200余名民营企业家代表参加“偃师法院发挥审判职能提升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题会议”。会议由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史旭阳主持,立案、民庭、执行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党组书记、院长刘云锋出席会议并讲话。
立案庭工作人员郭朝红、民事审判庭庭长张东旭、执行局负责人马俊峰依次详细通报了本部门助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开展情况及推出的工作举措。
公布偃师法院影响营商环境执法司法突出问题投诉举报方式,并向企业家代表发放了《偃师市人民法院发挥审判职能提升法治化营商环境问卷调查表》,现场征求意见和建议。
在互动环节,法官们详细解答了企业家代表提出的具体法律问题,并对企业如何有效防范法律风险、保护自身权益提供了法律咨询。企业家代表们畅所欲言,对近年来偃师法院在优化企业营商环境及审判质效等方面工作的成绩表示肯定,同时,企业家代表们围绕企业的发展现状和法律需求,就送法进企业宣讲法律知识、简化诉讼、执行程序、加大执行力度等方面提出诸多宝贵意见和建议。
刘院长表示,感谢企业家代表对法院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下一步偃师法院将积极落实企业家代表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议,对突出问题列出整改清单,细化整改措施,责任明确到人,限定整改时限,推动问题整改落实。
最后,刘院长强调,民营经济是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创新发展的重要力量,偃师法院将继续深入学习领会好习近平总书记在企业家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发挥执行职能,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在全面提升司法服务,保障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中,站在增强“四个意识”、践行“两个维护”的高度,把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不断提高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发展的自觉性、主动性,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使命感。同时,要像爱护眼睛一样爱护企业,切实保护好、开发好、释放好企业家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特殊功能和作用,加强与企业的沟通联系,立足审判职能,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主动作为,强化服务,真正为企业发展提供优质法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