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法院立了案,就像上了保险一样,后续事情都不用我们操心了。”一位远在浙江的当事人通过电话这样对偃师法院诉调中心的调解员说。8月31日下午,诉调中心忙得热火朝天,9起涉及12名原告的欠薪案件调解成功,调解员刚刚送走本地的两名原告,就接到了外地原告的感谢电话。
案件回顾:
洛阳某公司因疫情原因,拖欠12名员工四个月工资共计20多万元,后经12名员工多次索要无果后,最终一纸诉状将该公司诉至法院。
立案时,12名原告对调解不抱希望,在诉讼服务人员询问是否同意诉前调解时,均表示不同意调解。诉调中心调解员了解此事后,向12名原告解释道:选择诉前调解也不必担心权利无法得到保障,因为调解和诉讼是可以对接的。诉前调解不成的,可以依法立案后再进入诉讼程序;诉前调解达成协议的,当事人也可以共同申请法院进行司法确认,经过司法确认后如果没有自动履行的,还可以依法申请强制执行。并且诉前调解成功与否均不收取任何费用,不仅节约时间、金钱等成本, 调解过程可以通过网上调解平台进行,提高了效率的同时不影响当事人外出打工。12名原告听后,抱着试试看的态度,同意先进行诉前调解,案件移送至诉调中心后,有6名原告即外出打工。
就这样,调解员快马加鞭地联系各位当事人,对于在外地的当事人利用调解平台进行沟通交流,并积极地做被告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某的思想工作,告知不支付工人工资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经过3位调解员的不懈努力,王某最终同意以分期付款的方式来偿还所拖欠的工资。
当来院调解的当事人在调解协议上按下手指印时,激动地对调解员说: “本来对调解没抱啥希望,就想试试,没想到能帮我们要回拖欠的工资,打官司也没我们想象的那么难,心里热乎乎的。”在外地务工的原告也通过网络发来自己签字的调解协议,调解员心中的一块儿石头终于落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