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9日下午,偃师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海瑜一行到驻偃某部队看望官兵,开展庆祝建军93周年“宣讲民法典 送法进军营”活动,受到官兵们的热烈欢迎。
活动中,张院长受院党组委托,向官兵们致以节日的问候,并向官兵们作了《民法典》专题讲座,详细解读了《民法典》颁布实施的历史背景和时代意义,以虚拟人物“小明”成长过程中遇到的法律问题为例,从胎儿到成家立业,用8个简短案例解读了《民法典》中对胎儿利益保护、无民事行为能力年龄标准及能力限制、界定夫妻共同债务、离婚30天冷静期、禁止高空抛物、见义勇为免责、民间借贷、保护网络虚拟财产等重点法条,为官兵们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课。
向官兵们发放《民法典》宣传手册。
官兵们表示,偃师法院送法进军营宣讲《民法典》,开展法律拥军的活动非常有现实意义。张院长的讲座内容通俗易懂,紧贴实际,实用性强,今后要认真学习《民法典》,进一步增强自觉守法意识,形成自觉学法、遇事找法的习惯,学会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