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优化我市营商环境,助力企业健康发展。6月23日下午,偃师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海瑜、顾县法庭庭长蒋焕晓、法官助理薛轶伦一行先后到春宾电缆集团有限公司、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进行“送法进企业”活动,为企业代表宣讲《民法典》。
春宾电缆公司
通达电缆公司
在两家企业,法官以座谈会的形式与企业代表展开沟通交流。
张海瑜院长向企业代表介绍了我院人民法庭的建设情况,表示各法庭将结合工作实际和辖区企业的特点开展形式多样的送法活动,全力以赴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同时就《民法典》对企业经营的影响和作用作了详细解读。
蒋焕晓庭长和薛轶伦助理分别向企业代表讲解了《民法典》对于合同的成立、效力、履行等方面的新规定,及企业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法律风险防控。
两家企业代表纷纷赞誉“送法进企业”活动,欢迎此项工作多多开展,通过此次《民法典》宣讲,有效提升了民营企业的法治观念和守法经营的法律意识,增强了民营企业防范风险能力。
偃师法院将持续开展“送法进企业”系列活动,及时有效地为民营企业提供司法保障,依法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打造良好营商环境,让民营企业更加直观、深刻地了解新政,助推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