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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调解六小时,纠纷化解在诉前

发布时间:2020-05-08 18:48:37


5月7日,偃师法院诉前调解中心调解员吉丽娟巧用微信对一起合同纠纷案件进行了调解,从开始调解到款项履行,只用了6小时,使双方当事人把矛盾纠纷化解在了诉前。

案情回顾:

2017年7月鲍某在郭某经营的保健中心办理消费卡7500元,至同年8月18日共消费4552元,余2948元。由于种种原因,鲍某在2018年没有到郭某处消费过,2019年4月再去消费时,保健中心已经转让了。随后鲍某给郭某多次联系,但一直未得到解决。郭某称曾在朋友圈发布信息,让用户限时清卡,但鲍某称并未看到朋友圈内容,故要求退还余款,或以郭某的保健产品抵押未消费完的钱,郭某不同意。为此双方产生纠纷,鲍某于5月6日下午到法院提起诉讼。

立案庭工作人员在审查立案时,发现该案事实清楚,诉前调解更有利于纠纷解决,在征得鲍某的同意后,将该案流转至诉前调解中心。调解员吉丽娟接到案件后立即查阅卷宗,了解案情,在得知郭某现居住在上海时,先询问了鲍某的调解意见,拿出了初步调解方案,通过微信对郭某进行调解。调解过程中,吉丽娟以同为职业女性为切入点,从人品讲到诚信,从人情讲到法理,分析了有可能面临的诉讼风险,安抚双方对立情绪,将双方意见及时进行反馈。最终,吉丽娟的真心和耐心终于打动了双方当事人,郭某通过微信转帐的方式退还了争议款项,双方矛盾得到有效化解。

当前疫情减缓,为应对案件数量急增带来的办案压力,偃师法院充分发挥了多元调解机制,尽量把诉讼关口前移,对于案情简单、诉讼标的额小的案件,在征得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先进行诉前调解,这样既减少了当事人诉累,降低了诉讼成本,又缓解了办案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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