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偃师法院:温情调解促和谐!

  发布时间:2020-04-10 20:56:13


49日上午,偃师法院第三号审判庭内,原、被告双方在调解协议书上签名后,握手言和。杨延鹏法官利用法理和情理经过耐心调解,促成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当庭调解成功。

案情回顾:

原告经营鞋料加工生意,被告经营鞋厂生意,双方有多年业务往来,截止2019102日,被告共欠原告货款93万元,原告多次讨要无果后诉于法院。

在受理该案后,杨法官通过电话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了解到被告鞋厂受疫情等因素影响,目前经济困难,无力一次性还款,希望通过法庭主持调解,能适当减免利息,延缓还款期限。

原告对被告的现状表示理解,但称自己也需要资金周转,希望法官想出一个好的调解方案化解双方矛盾。

杨法官在调解过程中了解到双方年纪相仿,一直像朋友一样保持着良好的合作关系,希望双方在特殊时期都能相互理解,化解矛盾,尽快把精力用于经营生意。在杨法官的调解下,原告作出让步,表示愿意放弃利息,被告可按月还款,根据被告的实际还款能力,双方协商每月的还款数额最终定为4万元,直至全部货款支付完毕。

至此,双方在调解协议书上签字后,握手言和,表示会继续诚信合作。

责任编辑:宋佳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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