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偃师法院首次运用“三远一网”远程庭审系统开庭审理刑事案件

发布时间:2020-02-19 14:07:43


218日上午,偃师法院首次运用“三远一网”远程庭审系统,对一起刑事案件进行公开审理,实现了审判员、公诉人、被告人等人员在不同的空间,通过远程视频方式参与庭审活动,取得了良好效果。

该案是由偃师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彭某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件,被告人彭某某现羁押于偃师市看守所,为避免提押人员出现感染疫情风险,保障各诉讼参与人的健康安全,偃师法院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和河南省高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联合发布的《关于疫情防控期间依法、规范、高效运用信息化技术办理刑事案件的通知》要求,决定运用“三远一网”进行远程庭审。经与检察机关、看守所等单位沟通、协调,技术人员对网络系统进行反复调试后,远程庭审活动顺利完成。

整个庭审过程完整流畅,声音、画面清晰,庭审秩序井然、快速高效,控辩双方充分发表了各自意见,被告人彭某某也表示认罪认罚。庭审结束后,审判长宣布择期进行公开宣判。

在全面打响疫情防控阻击战的特殊时期,偃师法院充分运用“三远一网”远程庭审系统,通过“无接触”模式进行审理,既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提高了法官的办案效率,实现了战“疫”、办案两不误。

责任编辑:宋佳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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