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5日晚10时许,寒风阵阵,阴雨绵绵。仍在加班忙碌的偃师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干警在接到申请人提供的线索后,快速调警,雷霆出击赶赴执行现场,顺利将长期不见踪影的被执行人李某拘传至法院。
据悉,裴某与李某因借款而引发纠纷,2019年4月,经偃师法院依法审理后判决李某限期归还裴某借款10万元及利息。然而判决生效后李某仍未主动履行义务,裴某遂申请偃师法院强制执行。
在执行立案后,执行法官通过网络查控系统依法冻结扣划了被执行人李某的银行账户存款9817.89元,余下款项因被执行人李某长期隐匿行踪,致使执行工作难有进展。
10月15日夜,申请人裴某意外发现李某及已查封的车辆均在家中,欣喜之余考虑到当时已经太晚了,于是抱着试一试的态度打通了执行法官的电话。执行干警马益民没等裴某说完,立即给他一针“暖心剂”:“你别慌,我马上调警,你就留在那里准备协助指认。”十五分钟后,载着执行干警的警车驶出法院,在夜色中呼啸而去。
看到深夜冒雨突然登门的法院干警,被执行人李某满脸惊愕,在被带回法院后,李某称自己并非有意拒不履行法院判决,而是由于欠款较多,害怕债主找上门。经过执行法官耐心细致做工作,双方终于化干戈为玉帛,很快达成和解协议,约定在二个月内分期偿还欠款,如若被执行人李某违约,法院将对扣押李某的车辆进行司法拍卖。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离开之时,已是凌晨一点三十分。
雷霆出击,风雨无阻赤子心;挑灯夜战,一往无前战执行。偃师法院执行干警以实际行动诠释着“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执法为民”的光荣职责,攻坚一件件案件,发放一笔笔案款,偃师法院执行干警正朝着执行目标奋勇前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