偃师法院干警马正伟同志作为城关镇杏园村服务法官在入村走访时了解到,王某诉赵某赔偿纠纷一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赵某不履行生效判决义务,执行干警多次寻找本人未果,经查被执行人家中经济困难,无财产可供执行,确实没有偿还能力,经征得申请人王某同意后,只能依法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现在申请人得知被执行人家中经济条件好转,也有了较稳定的收入,申请人王某的妻子向我院入村服务法官马正伟同志寻求帮助,想知道接下来该如何办理。
马正伟同志在认真了解案情,仔细查看申请人的债权凭证后,耐心地对其讲解了要恢复执行需要准备和完善的相关手续,并在之后一直对此案件予以关注,为申请人王某解疑答惑。现在,此案件已顺利执结。案件的“起死回生”,让王某激动不已,对入村服务法官马正伟同志更是感谢万分。今日,王某特意委托妻子到法院送来了“秉公执法,为民解忧”的锦旗表示感谢。
“四官”服务进基层活动开展以来,偃师法院高度重视,共精心挑选57名优秀干警组成“法官”服务队每月定期到镇入村服务群众,以化解矛盾纠纷、开展法律宣传、开设法治课堂等多种形式,深入到群众中,为群众们解开生活中的各种法律困扰。广大干警凝心聚力,与其他政法单位积极配合,与群众们贴心交流,真正使服务落的实,走的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