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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二人赖债不还 子闻母亲被拘忙履行

  发布时间:2019-01-16 16:05:26


拘留并不是法院的根本目的,只是尽可能的想让被执行人从中得到警醒并认识到错误,尽快且主动履行义务。17日,身居拘留所第四天的被执行人唐某,认识到错误并积极联系亲属主动缴纳了执行款,促使三起合同纠纷案顺利执结。

据悉,2008年至2010年,唐某夫妇在婚姻存续期间分别向郭某、周某等三人借款共计146000元,出具借条的同时约定了还款利息。2013年,唐某夫妇办理了离婚手续,而后郭某三人多次上门讨债均无果,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郭某三人分别将唐某夫妇诉至偃师法院,该院依法审理后支持了郭某三人的诉求并作出判决。然而唐某夫妇未主动履行义务,郭某三人遂分别申请该院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通过网络查控系统查询,未发现被执行人唐某夫妇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且二人也不知所踪,致使该三起案件陷入了执行困境。201814日,经申请人提供执行线索,执行干警快速出击成功将被执行人唐某拘传至法院。询问期间了解到,唐某每年仅收取房屋租金就有6万元,却拒不履行义务,执行法官遂依法以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相关法律规定,作出对唐某司法拘留15日的决定。

唐某的儿子得知母亲在这么寒冷的冬天被送到了拘留所,心急如焚,为了能让母亲早日“脱离苦海”,急忙来到法院与执行法官进行协商,并替母亲缴纳了三个案件的全部执行款。身处拘留所中的唐某也认识到错误并写下了悔过书,法官依法提前解除了对唐某采取的拘留措施,三个案件顺利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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