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着刺骨寒风,踏着羊肠山径。11月26日上午9时,偃师法院肖法官攀山而上,只为寻找久未露面的被执行人贺某。经过将近一个半小时的徒步行走,才到达申请人提供的贺某住处,这已是肖法官第三次踏上这条崎岖山路,只为尽快找到被执行人,将执行标的执行到位,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王某申请执行偃师市某建材厂、贺某工伤待遇纠纷一案,经偃师法院依法审理后作出判决:限偃师市某建材厂、贺某在判决书生效后10日内支付王某各项费用共计1.2万元(已去除已支付费用),然而判决生效后二被告均未主动履行,王某于2015年8月申请偃师法院强制执行。
执行期间了解到,被执行人贺某为逃避执行常年隐居外地致使执行工作无法顺利开展,直至2018年经申请人提供线索,得知被执行人贺某现居住在偃师某村的山顶,以算命为生,过起了神仙般逍遥自在的日子。得到执行线索后执行法官立即展开行动,经过二次寻找未果后,终于在此次找到了被执行人贺某。“你倒是真会享受啊。”到达山顶后肖法官气喘吁吁的说道,“我们也不打扰你修仙,但是你得先把该履行的义务给履行了才行啊。”经过肖法官的一番释法明理说服教育后,被执行人贺某也认识到了错误,并一次性向申请人王某支付了1.2万元医疗费用。
29日一大早,申请人王某手持一面印有“清正廉洁、公正执法”的锦旗早早的就来到了肖法官的办公室。
“老王啊,你看你花这冤枉钱是干啥,你赶紧把它退了吧。”
“肖法官,您为了我这事跑了多少路受了多少罪我心里最清楚了,所以这面锦旗您一定得收下,这也是我和家人的一点心意。”
类似的纷繁复杂执行案件还有很多,执行的道路虽崎岖坎坷,但为彰显法律权威、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我们的执行法官一路披荆斩棘,一直在路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