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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旧案一朝结

  发布时间:2018-09-26 09:28:41


“执行案件依法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以后,法院是不是不会再继续执行了呢?”近日,偃师市法院以一起终本案例向所有申请人答疑解惑。

吉某诉徐某离婚纠纷一案,2008年偃师市法院依法审理后判决双方离婚,婚生男孩由吉某抚育,由徐某一次性给付孩子抚养费11146.4元。判决生效后,因徐某未主动履行,吉某向偃师市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期间,执行法官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对被执行人徐某名下财产进行了查询,发现无财产可供执行,后依法将徐某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限制其高消费。经与申请人吉某沟通,其同意该案暂时终本。2018年8月20日,消失已近10年的被执行人徐某突然从外地打来电话,称已联系朋友帮忙,近日会到法院交付执行款。原来,常年身居外地的徐某因需要乘坐高铁外出办事,在购票时被告知已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无法乘坐高铁,这才赶紧联系朋友帮忙还款。8月28日,被执行人徐某的朋友将执行款如数交付法院。至此,一起长达10年之久的案件得以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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