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偃师市人民法院召开涉党政机关及公职人员案件集中执行活动推进会

  发布时间:2018-08-02 16:07:33


    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法院关于涉党政机关、公职人员案件工作的安排部署,偃师市人民法院及时主动向当地党委汇报相关工作,争取市委、市政府的支持。2018年8月1日,偃师市涉党政机关、公职人员案件集中执行活动推进会在偃师法院召开,会议由偃师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徐朝阳主持,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建、政法委副书记王志国、市纪委常委李继伟,及法院执行局干警和涉案公职人员及其所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涉案党政机关、村委会、街道办的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

    市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史旭阳首先传达了上级法院开展涉党政机关及公职人员执行案件专项清理行动的会议精神,并对偃师市涉党政机关及公职人员执行案件逐一进行了通报。史院长在讲话中要求,涉及党政机关、公职人员为案件被执行人的,第一批共涉及14起案件,限2018年8月10日前履行完毕;第二批共涉及43起案件,限8月底之前全部履行完毕。对于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将依法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对于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建强调指出,与会人员一要提高认识。涉党政机关公职人员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裁定危害巨大,不仅损害胜诉人的合法权益,更是破坏了司法权威和法律公信力,损坏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对于涉公职人员为被执行人的单位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二要约谈到位。各相关单位“一把手”要对单位内失信被执行人及时进行约谈,积极督促被执行人按期履行义务;三要措施到位。法院加大执行力度,强化执行措施,对于不履行还款计划的,将通过政务公开平台进行曝光,不履行法院判决的公职人员及时移送监察委员会处理;四要惩戒到位。充分发挥联合惩戒机制,各单位要协助、配合好法院的执行工作,确保我市在开展这项工作上取得实际成效。

    最后,院党组书记、院长徐朝阳指出,目前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基础已经奠定,全社会关注支持解决执行难的氛围也已经形成,现在真正到了兑现承诺的关键时刻,偃师法院将会在加大执行力度的同时,重拳出击,该罚款的罚款、该拘留的拘留,该纳入失信的纳入失信,构成刑事犯罪的一律追究刑事责任,各相关责任部门要认清形势,全力做好协助执行工作。力争通过本次行动,在全市范围内执结此类案件。

责任编辑:宋佳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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