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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不履行玩失踪,失信黑名单促其主动履行

  发布时间:2018-07-26 10:08:44


“法官,今天我替我儿子把钱还上,他是不是就能够买上票回家了?”723日,被执行人徐某的母亲来到偃师市人民法院执行局,主动交付执行款时询问到,“二年前我儿子因酒后伤人吃上了官司,本想去外地打工避一避风头,可没想到这么长时间过去了今天买高铁票回家却被告知因其失信无法买,”徐某母亲后悔的说到。

    2014年,徐某因酒后与褚某二人发生争吵,随后对二人进行殴打致使褚某二人受伤。经偃师法院审理后,判决徐某限期赔偿褚某二人各项损失共计5400余元,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徐某一直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无奈之下,褚某二人向法院申请执行。

    执行期间,执行法官向被执行人徐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并对其名下财产进行查询,发现并无财产可供执行。而后了解到被执行人徐某自发生此次伤人纠纷以后便前往外地打工,杳无音信。鉴于此,执行法官依法将徐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

    近日,长年身居异地的被执行人徐某因思家心切,迫切希望回到家中看望自己的亲人,却怎么也想不到会因为上了失信黑名单而无法购买高铁票。于是被执行人徐某积极联系老母亲前往法院履行义务。一起因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得以顺利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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