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7月9日下午,偃师法院纪检组、政治处联合召集新聘用书记员进行廉政谈话。


会上,偃师法院监察室主任通报了我院上半年违反考勤制度、会风会纪等典型案例,希望招聘的书记员在工作中引以为戒,树立规矩意识,自觉遵守院里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自律,时刻把制度放在心上,完成各项工作。
政治处主任王可宝要求大家遵守法律法规,不得在工作群中发布、传播违反法律法规及各类规范性文件的信息,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宣传纪律,不得擅自评论、转发社会敏感事件和敏感问题等。
纪检组长智文辉领学了偃师市人民法院《考勤管理制度》《关于进一步加强会风会纪管理的若干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法院干警“八不准”、关于“五个严禁”的规定、《人民法院审判制服着装管理办法》等。要求新进人员要严守法院各项规章制度,履职尽责,廉洁自律,忠诚司法事业,保守审判秘密,时刻保持法院工作人员的良好形象。
会后,新进人员纷纷表示,听了“入岗第一课”受益匪浅,定会倍加珍惜这来之不易的工作机会,在今后的工作中一定会严守各项廉政规定,遵守法院纪律,坚守职业操守,廉洁文明司法,加强学习,勤勉工作,主动作为,积极进取,为偃师法院工作科学发展作出自己积极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