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6日,洛阳某公司申请执行桐柏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偃师市人民法院在桐柏县人民法院执行局的大力协助下,成功在该县将已查封的车辆予以扣押带回,这已是该案在兄弟法院不遗余力的协助下成功扣押的第二辆执行车辆,充分保障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据了解,洛阳市某实业有限公司与桐柏某贸易公司自2011年起签订有供货合同,2014年经双方对账,桐柏某公司仍欠洛阳某实业公司300余万元未付,后经多次催要,桐柏某公司给付部分货款后余款迟迟未予支付,经偃师法院审理后判决:桐柏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洛阳某公司货款260余万元及利息,然被告视法院生效判决为无物,拒不履行该生效判决所确定的义务,无奈原告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执行期间经查明,被执行人桐柏某公司名下无银行存款信息,仅有宇通大巴客车和奥迪车辆二辆。2017年7月10日,偃师法院执行干警在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协助下,成功将宇通客车扣押,而后经网络司法拍卖程序依法拍卖。
2018年6月25日,正在平顶山办案的执行干警突然接到申请执行人提供执行线索,称已跟踪法院查封车辆二天,现已确定具体位置,请求执行法官能立即前往予以控制。执行法官忙完手上的案件后,快速直奔桐柏县,并与申请人时刻保持联系,实时发送手机定位信息。为了执行能顺利进行,执行法官在行进中积极向桐柏县法院执行局杨局长汇报了该案的情况,赢得了兄弟法院的鼎力协助,派出执行干警五名、警车二辆配合偃师法院的执行工作。
执行过程几经波折之后,最后在偃师法院和桐柏法院执行干警的共同努力下,于6月26日上午依法将该车辆扣押,此次异地执行在桐柏县法院干警的大力协助下圆满告结,偃师法院执行干警对兄弟法院不辞辛劳、全力协助的精神表示感谢。
执行之路,任重而道远。打击老赖,风雨而多艰。在“解决执行难” 这条道路上,有兄弟法院的鼎力相助,上下一心解决执行难不会是梦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