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偃师法院打响“系列执行专项行动”第一枪

发布时间:2018-06-16 09:10:07








    为坚决维护生效判决的权威性,捍卫法律尊严,偃师法院发挥执行联动机制的作用,通过党委领导、政法委协调、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法院主办、部门配合、社会参与,打响“系列执行专项行动”第一枪。

    被执行人陈某和杜某系夫妻关系,二人为了购买车辆经营货物运输,陆续向申请人借款50万元,逾期未予偿还。经判决:陈某、杜某限期共同偿还申请人借款50万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二人仍我行我素,拒不履行法院判决,申请人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期间,因被执行人杜某拒绝报告和虚假报告属于其夫妻共有的财产,同时采取不作为的方式对抗执行,法院以杜某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为了此案的顺利执行,偃师法院又打出了一套“组合拳”,先是将陈某、杜某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通过市电视台、宣传车、室外电子大屏等形式予以曝光,实施信用惩戒;同时,将陈某名下位于偃师市城关镇的一套房产评估并进行网络司法拍卖。2017年12月25日,该房产拍卖成交,然而陈、杜二人拒不搬离房屋,因陈某父母也在此居住,考虑到陈某父母年事已高,强制执行恐出意外,偃师市政法委和执行法官多次协调做其思想工作均无果。

    为展现执行的强制威力,维护买受方的合法权益,偃师法院决定依法强制腾房。行动之前,偃师市委政法委多次召集相关联合惩戒成员单位召开联动会议,共同研究执行方案。为了防止被执行人阻碍案件执行,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偃师法院经过反复推敲,多次到现场勘查,对所有可能存在的隐患均制定行之有效的应急预案。此次活动共成立了七个工作组,出动法院干警60余人,市委政法委、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伊洛街道办事处、缑氏镇政府、城关镇派出所、司法局公证处、市医院、缑氏镇扒头村村委及搬家公司等相关人员近30人。由市政法委副书记王志国担任组长、偃师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史旭阳担任副组长的统筹指挥组,到达执行现场。偃师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徐朝阳在法院执行指挥中心通过执行现场执法记录仪传回的画面进行实时通话、指挥。现场实施组、强制带离组、现场警戒组、处突组、综合保障组、新闻宣传组、信访维稳组均安排精兵强将,确保此次执行活动顺利进行。

    因被执行人家中有一个12岁的学生,执行行动一直等到学生上学后进行。考虑到房中有老人,现场医护人员随时待命。上午8时,“开始强制腾房!”随着史院长一声令下,在公证人员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见证下,干警们开始执行行动。执行干警按预定计划兵分三路,一路在小区外围及房屋周边进行警戒,一路对单元门及楼梯通道进行警戒,剩余一路进入被执行人房屋。偃师法院执行局政委马俊峰向屋内被执行人杜某及陈某的父母说明来意并宣读了《偃师市人民法院强制腾空房屋决定书》。随后,执行人员开始逐一清点屋内物品并登记在册。在烈日和高温下,干警们和搬运工人对屋内物品搬运转移,并对现场进行视频采集、证据固定。整个行动有条不紊的进行,最终历时近6个小时将房屋强制腾空,顺利移交给了买受人,并将被执行人父母及腾出的所有物品送至偃师市缑氏镇扒头村被执行人老家,在公证人员的见证下对所有物品进行清点交接。见证执行过程的邻里乡亲称赞道:“这才是人民心中的好公仆。”下午1:40分活动宣告结束。

    偃师法院此次强制腾房行动,打出了声势,打出了成效,附近群众也是口碑相传,拍手称快,彰显了偃师法院攻克执行难的良好形象,也充分展示了法院执行的强大威慑力。专项活动还在继续中,偃师法院执行干警有能力、有信心,坚决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这场硬仗。

责任编辑:张鹏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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