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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参选村干部 一被执行人主动履行6.5万元

发布时间:2018-05-14 18:21:05


    5月13日下午4时,一名被执行人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后,因担心自己受到影响而无法参加村长竞选,匆匆来到偃师市人民法院执行局主动履行还款义务。据了解,这已经是该院开展“百日执行攻坚”活动以来第三名因参选村长受限而主动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

    2013年,戚某向蔡某借款5万元并出具借条,而后发生纠纷,原告诉至法院。法院经审理判决被告戚某偿还原告蔡某5万元及利息。后该案在执行过程中,王某一直不予配合,躲避执行。5月13日戚某突然现身来到法院主动要求还款着实让执行法官感到意外。原来,现在正值村“两委”换届选举期间,被执行人戚某正好参加了他们村里的村干部竞选,但是,在资格审查时却被告知,其因存在失信行为被法院列入失信黑名单,无法正常参选。这下,王某傻眼了,为了能够参选,他赶紧主动联系法官,积极履行义务,请求撤销其失信信息。

    诚信是社会的基石,公职人员和基层干部更应成为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的模范。今年正值村两委换届,不少躲避执行的被执行人,因害怕上了失信名单影响参选而主动还款。在村委换届选举工作中,该院积极配合相关部门,严把失信人员的参选关,对失信者“亮红灯”,让其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真正选出让群众满意的村干部。

责任编辑:张鹏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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