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5日,一位白发苍苍的老人急匆匆来到偃师市人民法院,手里拿着案件判决书,情绪激动的说有线索要找案件执行法官,后面跟着一个走路不太利索的中年男子。该院法警赶紧帮其联络了案件负责人周法官并把老人接到办公室,给老人倒了一杯水,让老人平复一下心情。
原来老人今年80岁,这个中年男子是他的儿子,2015年胡某驾驶无牌照农用三轮车在转弯过程中与老人儿子的两轮摩托车相撞,造成其儿子左脚粉碎性骨折,至今走路还是一瘸一拐。经交警认定,胡某负全责。事故发生后,胡某支付小部分医疗费用后就再无下文。其儿子受伤后,不能再从事体力劳动,父母也都80多,年老多病,生活来源全靠妻子在鞋厂打工,为给其儿子治病,家中债台高筑,老人生活也无着落。2016年其儿子南某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判决胡某赔偿南某5万多元。判决生效后,胡某未按照法院判决履行义务,遂原告南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按程序流转到周法官手中后,多次前往被执行人胡某家中,但一直未找到其本人,经向街坊四邻打听亦无结果,另外胡某的银行账户和其他财产经查询均无果。承办法官不言放弃,2016年12月30日,天刚蒙蒙亮之时起早到胡某家蹲候,见胡某从家中走出,看到执行法官后,胡某向法官哭诉没赚到钱,家里还有两个孩子上学无力支付,周法官劝其换位思考,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胡某同意支付10000元,剩余款项分期支付,并在协议书上签字。然而其支付几个月后,就又消失了。
最近,被执行人胡某又回家了,于是出现开头那一幕。执行法官顾不上吃饭,当即去了被执行人胡某家中,见其在家,立即将其带到法院,告知胡某拒不执行判决是违法的,将对其追究刑事责任进行拘留。在法律的威慑下,胡某最终履行了其义务,也给申请人提交了一份满意的答卷。申请人领款当天,对偃师法院持之以恒为执行的态度给予了高度称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