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6日,偃师市法院执行局通过“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促使一长期欠款不还的“老赖”主动履行了还款义务。
2017年,唐某与王某、马某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对簿公堂,经法院审理,依法判决王某和马某各给付唐某2万元,判决生效后,二被执行人拒绝履行,于是,唐某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多次前往两被执行人家中寻找被执行人,但被执行人以各种借口推脱不见,对此,法院将王某、马某纳入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纳入失信后,被执行人不能坐高铁,不能做飞机,身份证和银行卡形同虚设,王某和马某在体验到寸步难行的滋味后,主动与执行法官联系,当场支付2万元执行款。
近年来,该院通过司法拘留、司法网络查控、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强制措施对被执行人进行打击,促使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