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下午三点,偃师法院在院四楼会议室召开廉政监督员座谈会。院班子成员、廉政监督员及监察室、宣教科、综合科、办公室、督查办参与座谈。
会上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张海瑜宣读《偃师市人民法院关于聘请李素娟等30名同志为廉政监督员的通知》,聘请李素娟等30名同志为偃师法院廉政监督员,党组书记、院长徐朝阳为各位廉政监督员颁发证书。随后党组成员、副院长张孟伟向廉政监督员通报2017年偃师法院工作情况,廉政监督员代表在座谈会上纷纷发言,对偃师法院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会议最后由徐朝阳院长发表讲话,并代表偃师法院党组郑重承诺:认真接受各位廉政监督员的监督,认真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带领全院干警依法全面履行职责,使法院各项工作真正实现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