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9月24日下午四点钟,偃师市人民法院3名执行干警在向被执行人偃师市某公司送达相关的法律文书途中,由于案卷中提供的地址不够详细,导致执行干警无法找到具体地址,只能边走边向路人询问。随后在行至一条偏僻小路上的拆迁路段时,路面上的钢筋残渣致使车辆的右前轮爆胎,无法继续前行。
为了节省时间,快速的将发法律文书送达被执行人,决定留下1名干警给车辆换上备胎,其余2名执行干警步行前往。当法律文书送达到被执行公司负责人的手中并了解这一情况后,该公司负责人张某被执行干警的工作干劲儿所触动,并表示会积极履行义务,不在给法院添麻烦。
执行的道路上,困难重重。此事虽小,但年轻的执行干警们表现出一种勇克困难、不抛弃、不放弃的精神和对工作认真负责的态度,为所有执行干警们树立了榜样。